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7日举行“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旭光;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李翠娜;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翟颖慧;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高翔,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永无止境。近年来,烟台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机制,创新服务产品,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和探索,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贡献了税务力量。在今年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里,税务部门将以“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为主题,聚焦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总结过去一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亮点工作,发布2023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本场发布会的4位发布人,他们是: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旭光先生;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李翠娜女士;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翟颖慧女士;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高翔先生。
下面,请李旭光副局长介绍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2023年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旭光: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烟台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是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十个年头了,今年4月也是第32个税收宣传月。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近年烟台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2022年,烟台税务系统聚焦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硬任务”的理念,坚决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大规模“退”,大范围“免”,大比例“加”,大力度“减”,大幅度“缓”。2022年累计为全市51万户次市场主体实现退税、减税、缓税、降费超200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超100亿元,新增减税降费约70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约40亿元,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近7亿元。全市办理出口退(免)税超过160亿元。外国投资者,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累计减免税额近1亿元,再投资递延纳税8700余万元。作为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头戏”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意义重大,作用尤其突出,进度和力度远超预期,退税总量达到2021年的2.2倍。
为确保惠企保稳成效显著,2022年初烟台市税务局制定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陆续推出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已于2022年底全部落地。
一是诉求响应更及时。我们畅通问需问计机制,积极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市县两级税务部门“一把手”带头,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办税服务厅,深度体验涉税业务办理全流程,收集办结建议38条,让国家的好政策快速直达企业。召开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会议,规范行业发展,听取行业建议,发挥行业独特优势,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纳税人满意度贡献积极力量。深化全市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穿透式分析应用,不断提升热线服务质效,全市热线接通率达到99%以上,当日回拨率100%,保证纳税人缴费人诉求100%回应。聚力“信用+服务”,试点推行全国首创的“留抵贷”受到企业好评,相关试点案例被评为山东省第二届“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首批试点服务7户企业,累计落实增量留抵退税31.4亿元,总体贷款额度1.39亿元。
二是智慧办税更便捷。发挥“智慧税务”优势,全国首创“票税通”数字化税务管理模式,为企业电子发票管理提供免费数字化管理方案,解决电子发票固有的“验真”“查重”“归档”等难题,入选2022年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案例。不动产登记办税模式再升级。增量房业务网上办,推出开发商为购房者线上集中办理的全链条解决方案。存量房业务联动办再升级,持续推广“一窗一机一人”办理模式,通过试点升级不动产自助终端设备,加快实现存量房业务自助办。2022年12月增量房网办率达90%,存量房联办率达95%。2022年,我们还落实了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推进税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落地等,办税缴费更便捷。
三是分类服务更精细。搭建“税企直连、批量申报”服务平台,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集团企业办税成本。烟台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税企直连服务,打造“一户一策”个性化软件服务产品,通过电子税务局与企业财务软件直连互通,实现企业批量申报、智慧申报、一键查询、风险动态反馈等,有效压缩企业申报时间,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和安全。精准帮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效落实组合式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全市共计1196户企业享受了小微企业100-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再减半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超4亿元;450户企业享受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由75%提至100%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超1800万元;10户企业享受了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或减半扣除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近500万元。
四是执法监管更公正。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执法维权彰显温度,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依法逐步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推动升级法务保障中心,盘活全市67名公职律师专业团队资源,动态保障全市涉税法律事务,为市县两级提供法律咨询126次,为全市纳税人提供涉税法律援助服务471次,税收执法公信力迈上新台阶。法治导向确保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对通过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五是税收共治更聚力。持续提升纳税人“非常满意”的服务体验。联合商务、发改、工商联等制定《纳税服务工作企业走访提纲》,党员带头、支部联动,累计走访全市重点企业196户次,解决涉税疑难问题79个,征纳互动良性发展。2022年烟台市荣获全省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第二名,全国满意度调查全省第三名。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共同应对和处置单位社保费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目前,已及时处理了300多户企业的社保费投诉事项,完成涉及3000余名企业职工、近2000万元的费款补缴,用实际行动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持续推进“网格化”服务升级,积极融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企业倍增计划”税收服务支持十二条专项举措,为200户企业形成“一对一”服务机制。
二、2023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一)研究制定多项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举措
包括,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补链助企,利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平台,为供需匹配的企业牵线搭桥。今年,我们通过发布《补链助企购销需求调查问卷》、制作《补链助企明白纸》、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顾虑诉求。截至目前,全市有14家企业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涉及金额共计7067.91万元。建立“信用+风险”税务监管体系,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推动税收监管由“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简化企业跨地区迁移涉税涉费事项办理程序,企业在省内跨区域迁移,不存在涉税风险和未办结税费事项的,即时办结。提高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容缺办。推动自助办税终端迭代升级,增设社保自助终端功能模块、增设人脸识别安全性模块以及推动自助设备社会化布局,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保缴费业务场景中的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的防篡改、可追溯、难抵赖、强一致等特质,试点税务、人社、医保部门间的数据传输与共享,大幅缩短业务办理周期,优化税费业务流程。
(二)连续推出三批6大类共62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
截至目前,烟台市税务系统先后推出三批春风行动举措,很多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诉求响应提质。开展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今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多形式调研企业494户,其中党委成员走访108户,解决纳税人问题83条。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开展“春风入万企 问需解难题”大走访大调研,进一步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着眼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问题最集聚的地方,解决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优化税收服务,推动税费政策落实落地。针对纳税人投诉建议等,我们建立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分析改进机制,有效响应、快速处理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在福山区试点建立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中心,自成立至今,联合处理中心共接收社保欠费类投诉举报132件,其中调解处理未形成案件120件,处理解决形成案件3件,正在处理形成案件9件,追回欠缴金额266万元。
二是政策落实提效。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全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了“涉税热点问题回访”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分类开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实施清单式服务,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我们对取得设备器具类别发票的1777户高新技术企业逐户辅导核实,已经帮助528户企业享受优惠新政大礼包,购置设备加计扣除金额达31亿元。对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范围人员,做好宣传辅导。我们对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及时跟进政策宣传和退税辅导,截至目前已完成优先退税人数近13万人,退税金额超过1亿元。
三是精细服务提档。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服务一体化。探索智能咨询和办税服务新模式,拓展“远程问办”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推动征纳互动平台本地服务能力建设及应用。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设立重点企业首席联络员。今年,我们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关于服务重点项目工业企业的工作方案》,服务400项市级重点项目,筛选万华蓬莱、裕龙石化等37家市级重点项目企业,以“专员对接、诉求响应、风险提醒”三步走策略强化对大产业、大基地、大项目、大企业的支持。
四是智能办税提速。推进全国统一的税务可信身份账户的应用和推广。强化税库银合作,做好跨境缴税业务。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费成果,配合省局完成核心征管、税库银等系统的升级测试。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端功能,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改进和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一窗通办”功能。今年,我们与市人社局、医保局联合下文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移动端参保、缴费业务“一窗通办”工作,通过积极对接、试点运行、多轮测试后,顺利上线“爱山东”APP,实现参保登记、缴费“一窗通办”,彻底打通税务、人社、医保三部门业务系统壁垒,真正做到让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零跑腿”。
五是精简流程提级。探索实现登记变更信息同步智能化办理。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组织做好功能开发测试和上线,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简化银行、保险、烟草行业印花税申报流程工作,实现合并申报。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规范开展数据共享,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六是规范执法提升。持续推行非强制性执法工作,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持续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扎实推进联合惩戒,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促进依法诚信纳税,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今年,我们已经为4684户符合复评条件且等级可能提升的新设立纳税人推送提示提醒,接下来将按期开展复评并发布结果。
202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全市税务系统将持续聚力,推动便民举措成果与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成效相互转化,切实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再次感谢媒体朋友们多年来对烟台税务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税收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推出的系列税收政策,共同打造纳税人缴费人“非常满意”的国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感谢李局长的详细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大家举手示意我。
大众日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日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具体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今年烟台税务如何推进此项政策落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三级主办 翟颖慧: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效果明显。近年来,国家多次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优惠力度迭代升级。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与以往政策优惠相比,有两大亮点,一是稳定政策优惠预期,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二是政策适用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往仅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制造业研发费享受这一加计扣除比例,此次政策优惠除了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六个行业以外,其他行业的纳税人均可享受。
烟台税务将从三个方面推进,一是利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定期举办网上课堂,线上对广大纳税人开展相关政策培训。二是开展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走访活动,为企业现场答疑解惑。今年将安排全市税务系统走访企业500户,面对面辅导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三是对纳税人实行“标签化”管理,通过大数据筛选年度申报中有研发支出的企业名单,分类编辑政策短信,通过鲁税通平台向、有研发支出的企业进行定点推送,让纳税人全面知晓政策内容,确保政策受惠面达到100%。
烟台日报:
今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2023年第6号公告对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予以延续,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此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李翠娜:
认真做好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延续享受工作,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600人享受到政策红利,累计减免税额超过400万元。
使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更加方便。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胶东在线:
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哪些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今年会如何推进呢?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 高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就业的主渠道。今年,国家持续加大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支持力度,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一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下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全力以赴,将宣传辅导作为推送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落实落细的重要环节,进一步通过即问即答等方式细化政策解读,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政策口径,持续优化办税流程、提升服务质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感谢高科长。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一会大家还要到现场进行实地采访。
希望各位媒体发挥各自平台的传播优势,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及时地宣传报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背景材料里的联系人。
本场发布会到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