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60F/2023-05880 成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2184号: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区养老保障体系”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4-25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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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区养老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烟台市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全市710.21万常住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82.35万人,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的特点。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烟台市积极谋求改革创新,打造“福寿烟台·康养胜地”颐养品牌,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先后获得全国首批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城市、全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等称号。目前,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253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94处,各类养老床位总数8.45万张。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强化政策保障机制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纳入全市“三重”工作任务和市委改革工作要点。明确“10+N”工作思路,以多种方式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在全力抓好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关于印发烟台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开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扶持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2018年,在省级下拨1750万元试点资金基础上,市级统筹安排养老资金5400多万元,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积极落实各项社区居家养老扶持政策

根据《烟台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补助规定,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奖补:(1)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项目。对规模300平方米以上、床位10张以上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建筑面积达到要求的,按一二三类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达不到国家最低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万元的建设补助。市级对评为一至五星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给予每年2万、3万、4万、5万、6万元的运营补助。(2)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助。(3)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化运营奖补项目。实行社会化、连锁化运营达到5处,给予连锁运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5万元的奖补;后期连锁数量增加的,再给予1万元/处的奖补,最高补助10万元。(4)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电暖水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电暖水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电、用暖、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价格。

三、多模式并存发展,织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通过政策引导,立足老年人生活习惯和传统,积极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织牢“1+2+5”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即一个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2”即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家门口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即探索开展政府主导型、机构延伸型、企业连锁型、村居互助型、志愿服务型5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生活。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重点对低保家庭中不能自理老人等困难老人提供每月不少于30小时的政府购买服务。依托“12349”信息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便捷的居家上门服务,建立“网络养老院”。全市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平台14处,入网老人110余万人,加盟为老服务组织、企业5000余家,免费为老年人配发一键呼叫手机9万多部,黄手环2万多个。

二是支持品牌连锁服务。通过举办会展、开展招商引资引入市外成熟品牌示范带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专业化、连锁化运营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快速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对在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实行社会化、连锁化运营达到5处的,给予连锁运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5万元的奖补;后期连锁数量增加的,每处再给予1万元的奖补,最高补助10万元。

三是推行养老机构延伸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发挥专业资源优势,拓展延伸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开展“机构—社区—居家”链条式服务。目前,我市大部分养老机构已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周边社区居家以及农村地区。莱州桃源山庄、莱山秀林养老、栖霞福寿嘉园等多所养老机构辐射运营周边养老服务设施。

四是大力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利用农村闲置房屋资源建设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搭建相聚交流、互助互娱的平台,缓解家庭和社会压力。另外,鼓励引导住处相近、兴趣相投的老人建立“银龄互助组”,对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老人进行邻里互助帮扶。对中心区的邻里互助组每处每年还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目前,全市已建“银龄互助组”近500处。

五是注重养老与医疗服务的融合度。注重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医养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护服务,加快构建医疗、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据市卫健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96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10处,两院一体7处,合计113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95%。预计到2025年年底,实现老年人健康体检率100%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以上。

六是鼓励开展公益志愿服务。依托全市6.2万余名慈善义工,建立“情系老人、情暖万家”爱心助老慈善义工服务队,按照专业特长和就近、便利的原则,为空巢、高龄、失能等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目前,已服务老人10万余人次,累计服务时间约600万小时。

四、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大力发展市民社区食堂

为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就餐服务需求,我市将建设发展市民社区食堂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强力推进。截至目前,烟台市已建设79家市民社区食堂,其中市区52家,日均服务社区居民2万余人次,其中老年人8000余人次。社区食堂已成为群众身边的自家餐厅,深受社区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好评欢迎,初步形成市场运作、政府补助、服务老人、辐射社区的市民食堂烟台模式。

虽然我市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诚如案中所提,存在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养老服务设施覆盖不足、专业化人才缺乏以及智慧化养老程度不高等问题,结合贵委的宝贵意见,下一步我市将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将居家社区养老工作“精、细、实”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合理统筹,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坚持以人民、以老人为中心的思想,主动作为,积极协调,通过无偿争取、建设预留、政府回购等方式,为住宅小区落实社区养老用房配建政策。2022年,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共同印发了《烟台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新建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且单个项目建设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标准。开发建设单位自工程验收备案之后将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由政府回购改为全部无偿移交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用于开展养老服务。目前,正在着手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二是加快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针对农村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较低问题,为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下步将通过改造校舍、办公场所、闲置房屋等资源,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积极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快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向社区辐射延伸,年内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争取达到80%以上,2025年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全部达到100%。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引进和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发展连锁化、嵌入式、小型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或引进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服务组织,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知名企业的合作,引入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培训,促进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四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一是注重产教融合。支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支持滨州医学院争取为全国第一批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校,并获批省内首家全国老年医学培训基地;二是注重专业培训。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千人 计划,通过外聘专家、讲师或赴先进地区进行培训等方式,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提升教育培训的全面性,并将医疗护理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课程,提升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医护能力。积极探索依托养老信息平台、养老机构外派医护人员、护理员等“派驻式”医养服务。三是注重志愿服务力量。依托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资源优势,广泛发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爱心志愿者、义工参与的以社会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助老为老活动。

五是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在机制创新上,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调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协同协作,打破了过去的条块分割,形成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同时,实施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在全市形成一批星级养老机构,通过示范带动养老机构质量整体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并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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