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学法内容 | 学法形式 | 开展时限 |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 | 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以“4·15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为载体,切实提升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 | 1-12月 | 联络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0535-6246159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 |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黄河保护法与我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密不可分,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方式,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维护黄河保护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 1-12月 | 联络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0535-6246159 |
3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等党内法规 | 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审计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全市审计人员的思想认识,督促其熟练掌握和运用,推动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 1-12月 | 联络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0535-6246159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本专业法律法规 | 持续加强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培训,促进审计人员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 | 1-12月 | 联络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0535-6246159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行业性法律法规 | 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适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 | 1-12月 | 联络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0535-6246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