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红直播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长期以来对烟台文化和旅游工作以及网络直播行业的关注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互联网直播对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诚如您所言,网络直播行业目前仍然存在内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创新直播产业良性生态。市文化和旅游局 (新闻出版广电局) 作为职能部门之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网络文化的规范和引导,扶持优质直播平台和内容。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行业管理机构,一直致力于开展网络直播行业宣传推广,通过支持和推广优质、有益的网络直播内容和平台,鼓励网络主播和企业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同时,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素养,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优质直播平台和内容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发展壮大,提高直播质量和水平,全方位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二是鼓励直播平台提高原创内容质量,助力打造乡村振兴直播品牌。直播平台在文化传播和推广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打造品牌,鼓励直播平台团队深入挖掘烟台文化和旅游资源,创新内容和展示方式,如通过短视频、VR等新媒体形式,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原创内容。同时大力引进培育农村直播人才,依托专业化培训机构和服务站,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直播技能培训,提高农村主播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满足农户需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直播平台合作,引导新零售、在线旅游、在线教育、休闲娱乐等业态在农村落地,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互联网服务,打造农村文化和旅游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配合开展行业监管,共同维护网络直播行业良好秩序。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行业管理机构,多年来一直在网信部门指导下,共同抓好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工作。通过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各方力量,制定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明确行业发展方向、标准、流程等,形成监管合力,规范网络直播行为,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后我们将持续对直播行业的不合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引导行业内的企业和从业者建立自律机制,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提高互联网直播行业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