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12U/2023-03508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文化建设

第14215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提案答复

日期:2023-04-23      来源: 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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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5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洪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烟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对促进我市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多年探索发展,我市拥有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52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22家。为完善我市博物馆发展体系,大力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我们已经开展如下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2022年,市文旅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文旅〔2022〕89号),明确提出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蓬勃发展。指导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规范履行备案登记等手续,健全藏品账目及档案,提升办馆质量。支持博物馆资源授权服务,鼓励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二)加强引导培育。2022年,搭建非国有博物馆帮扶培育机制,市区两级文旅部门协同推进,以烟台市博物馆馆藏、展陈、宣教、安全等专家为主体,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对各区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资源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有意向的民间收藏者进行“一对一”专业指导,帮助其办理备案手续,有3家非国有博物馆顺利在省文旅厅进行了备案。

(三)搭建展示平台。充分发挥烟台博物馆联盟、博物馆学会作用,积极吸纳非国有博物馆加入,在展览陈列、社教活动等方面进行大力扶持,开展联合展览、联合研究。2023年1月,我市重磅推出《烟台街——百年街巷中的烟台记忆与城市生活》贺年展,为非国有博物馆芝罘区璜山民艺博物馆搭建了展示平台,强化了国有、非国有博物馆交流互鉴,放大影响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专业性、系统性,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思考与启迪。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非国有博物馆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拓展交流合作平台,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大力发展。

(一)完善培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市区两级文旅部门为主体、市区两级国有博物馆为支撑的帮扶机制,研究制定《烟台市非国有博物馆培育工作规范》等工作指南,探索建立国有博物馆帮扶机制,建立非国有博物馆培育扶持、备案登记全链条服务模式,为民间收藏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还将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在人员培训、联合办展、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实现国有、非国有博物馆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创意共享,形成互动融合发展格局。

(二)推进政策落实。根据《博物馆条例》规定,非国有博物馆可以依法以举办者或者捐赠者的姓名、名称作为博物馆馆名;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针对非国有博物馆的相关政策,扶持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为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和市委促消费十大工程决策部署,我市提出《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非遗展馆等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计划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支持范围,提振非国有博物馆发展信心。下一步,还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开展非国有博物馆星级评定活动,根据绩效成绩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扶持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打造特色集群。统筹整合文物建筑资源,着力优化博物馆空间布局,在烟台山——滨海广场一线形成以张裕酒文化博物馆、冰心纪念馆等为主体的博物馆集群,成为“博物馆+旅游”的示范典型。接下来,将指导区市立足地域文化、行业特征、历史名人,依托古遗址、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统筹各类型博物馆协调发展,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博物馆集群,增添城市历史文化气息,提升文化旅游吸引力,形成地区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五)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全社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的宣传力度,以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推广,计划在烟台市博物馆组织公益性鉴定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收藏者理性合法收藏。

真诚欢迎您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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