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蒙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充分发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办”)的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开正门、关后门、堵邪门”的工作思路,打防并举、疏堵并重,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创新宣教方式、抓好风险处置,扎实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防范处置基础。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从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导检查、疏堵结合等方面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各区市也均成立由政府(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组织架构。同时,针对近年来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凸显的新情况,我市多次组织召开相关领域专题会议,周密进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筑牢群众思想防线。一是抓牢主题宣传教育。目前,我局已经连续10年组织各区市处非办相关成员单位及持牌金融机构开展“6.15”防范非法集资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文化广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进行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现场讲解答疑等形式,面对面向过往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同时,还组织辖内群众积极参与处非联办举办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线上知识答题赛和“我的防非故事”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宣传有奖问答形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在答题的同时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财观念。二是抓实日常宣传教育。全面发动镇街、金融机构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深入辖区小区、广场、村委等地,突出宣传重点,为群众讲解“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识别非法集资”等知识,向老年人宣讲“理性选择养老服务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警惕以‘旅游业务’之名实施非法集资”等内容,引导广大群众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护美好生活。同时,采取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的形式,有效推动教育内容深入人心。主要是借助辖内金融机构、酒店大厦等户外LED屏,商业网点的宣传墙循环播放防范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在公交站宣传牌、城乡公交车后挡风玻璃及车身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标语,着力提升宣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近3年来,全市共组织户外宣传活动210次,“七进”宣讲活动1725场次,举办社区晚会60余场,发送公益短信1008万条,印发宣传资料358万份,制作风险警示牌及横幅180余块,有效提高了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三是抓好创新宣传教育。联合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山东工商学院、市融媒体中心举办为期两个周的烟台首届理财文化节活动。启动仪式暨户外宣传展活动期间,38家涵盖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齐聚一堂,零距离帮助市民了解正规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方法,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增强市民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在山东工商学院设立烟台市首个投资者教育基地,组建了财商在线金融科普志愿服务队。将防非教育与金融机构、财经院校的投资者教育相结合,不仅告诉市民群众哪些不能投,更讲明哪些可以投、如何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科普和公益活动,持续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不断降低非法集资现实危害,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理财投资环境。通过市、区联动,以点带面等方式,发动公益组织、志愿者、金融机构深入社区、村居先后开展理财文化活动101场,参与活动人数近百万人次。同时,充分发挥烟台市融媒体中心宣传矩阵作用,与全国、全省媒体联动,累计发布相关报道2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5篇,大型商业网站报道10篇,省级媒体报道6篇,市级媒体报道30余篇,访问量达500万次以上,有效助力“理性投资”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处置。一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结合非法集资的形势和特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跟踪督导,坚决防止风险隐患发展蔓延。先后建立《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台账》《涉稳重点人员信息台账》《涉稳风险线索台账》等三项台账,集中收集各类线索,排查风险隐患,从多个维度了解掌握风险动态。二是构建网格化预警监测体系。依托现有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建立城区街道—社区—社区内部组织三级网格和农村乡镇—村两级网格的管理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举报非法集资线索。目前,各区市均建立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防控体系。为进一步发挥风险监测“探头”作用,组织网格员安装使用“金安举报中心”微信小程序,规范风险隐患摸排流程,确保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全市共有4000多名网格员安装小程序,居全省前列,有效推动社会协同共治。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结合工作职责,会同市公安局建立了非法集资案件和涉稳动态及时通报机制,着力强化非法集资行刑协作,积极开展零发案社区创建活动,实现了非法集资防控的“关口”前移;会同市行政审批局严把行业准入关口,对全市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金融”“理财”“财富管理”“融资”“外汇”等字样或者内容的企业进行了集中梳理和筛选,互通登记管理信息和业务经营情况,有效掌握了融资类企业的风险底数。四是建立健全处置风险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处置机制,建立了风险线索处置台账,规范了线索发现、核实、处置、跟踪全链条工作流程。强化区市风险线索处置的督导力度,指导各区市建立联合执法组现场核查重要风险线索,对重点风险隐患全部建立定期跟踪回访机制,及时掌握风险处置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宣传教育,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围绕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扎实开展“七进”活动。在宣传内容上,着重引导投资者树立“高收益高风险”和“投资风险自行承担”的理念;在宣传受众上,突出抓好老年人、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在宣传方式上,更多采用以案说法等警示性强的形式;在宣传媒介上,扩大主流媒体、公交车载电视、移动客户端等不同的投放渠道。同时,定期面向区市、街道以及社区的基层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基层人员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坚持“打早打小”原则,从严从快打击处置。密切关注非法金融活动的新形态、新变化、新特点,强化风险线索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已构成犯罪的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司法部门加快立案进程,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风险隐患,及时录入工作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并督促有关方面密切跟踪,尽快整改,坚决避免风险扩散蔓延。对输入型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与总部所在地的沟通协调,按照“三统两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类风险管控。
三是完善风险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防范水平。在落实好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考核细则,会同有关部门持续细化监测措施、健全预警制度,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水平和预警防范能力。主动依托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整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扫楼清街”等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联动,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高发领域的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线索,及时进行系统研判、串并分析,最大限度铲除非法集资行为的滋生土壤。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市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的工作。
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