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75127/2023-05732 成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42045号:关于“加快推进烟台争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城市(林场)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4-1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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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烟台争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城市(林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项目建设,有18个市(县)和21家国有林场列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的经营模式、碳汇计量监测体系、生态补偿的体制机制,推动林草碳汇参与碳中和,拓宽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

一、全市林业碳汇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林长制”为总抓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积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巩固提升全市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

(一)深入实施科学绿化行动。全市认真贯彻省政府“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部署,以全市适宜造林绿化空间调查数据为依据,大力实施科学绿化行动,推动全市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获评国家森林乡村35处,省级乡村林场20处,省级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4处,省级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和森林生态廊道样板工程7处,省级森林乡镇13处、森林村居125处,获评总数位居全省前列。2013年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二)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烟台市林长制工作职责》《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强化了林长制工作职责,压实了各级林长责任。2016年9月,《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获批实施,成为烟台市获得立法权后实施的首个地方实体性法规,推动全市构建起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的“四梁八柱”。全市设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实现了森林资源信息整合和共享,推动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积极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将自然保护地纳入“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定期开展卫星遥感监测人类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行为。《长岛国家公园科学考察报告》《长岛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等4项成果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长岛国家公园纳入“十四五”国家公园布局名单,《长岛国家公园创建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上报国家林草局。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并上报,将原有的64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39处,包括自然保护区17处,地质公园2处,森林公园7处,湿地公园5处,海洋公园7处,风景名胜区1处,总面积48万余公顷。

二、全市林业碳汇工作面临形势  

在“双碳”背景下,林业碳汇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但目前存在“林业碳汇机制和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上一些打着“碳中和”的旗号公司跑马圈地,给森林资源经营者画大饼,与其签订“林业碳汇”开发合同,抢占森林资源,极具欺骗性,给“林业碳汇”工作造成了被动局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门下发《通知》予以警示提醒。

(一)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出台指导文件。目前国家林草局正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编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1-2030年)》,正在编制《林业和草原碳汇行动方案(2021-2030年)》,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组织编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国家和省级层面均未正式出台指导性和政策性文件,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尚未系统建立,林草碳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林草碳汇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等尚在探索之中。

(二)林业碳汇建设项目存在风险和隐患。国际上,《巴黎协定》关于国际碳交易机制还未建立。在国内,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线上交易刚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尚在修订,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草碳汇项目方法学需要重新修订和完善。当前相关政策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碳汇项目开发中存在信息误导,存在“虚夸开发收益”“夸大开发难度”“制造不用支付开发成本的假象”“借机圈地抢占林草资源的乱象”等问题风险和隐患。

(三)林业碳汇项目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林业碳汇”是最经济、最环保的固碳减排措施,也是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技术门槛高、开发成本大、收益周期长的特性。“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需严格遵循相关方法学,现行备案的“林业碳汇”方法学,对项目的造林时间、林地类型、林种、林龄和经营主体等条件要求严格,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同时,碳汇计量技术门槛高、碳资产管理和碳汇计量人才不足,也是制约林业碳汇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下步全市林业碳汇工作举措

(一)编制实施林业碳汇工作方案。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组织编制《烟台市林业碳汇工作实施方案》,待《全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全国林业和草原碳汇行动方案》和《山东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将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参考借鉴,尽快编制完成烟台市林业碳汇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开展“林业碳汇”工程建设,发挥森林“碳库”作用,探索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全市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二)防范化解林业碳汇项目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防范林草碳汇项目开发风险的通知》要求,加强碳汇项目开发管理工作,主动防范化解林业碳汇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避免盲目决策,尽快建立健全机制,防止无序开发。要合理利用市场机制,科学有序引导社会资金和技术,发掘林业碳汇潜力,着力提升林业碳汇能力,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加快建立林业碳汇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拓宽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三)积极宣传林业碳汇相关政策。要广泛开展“林业碳汇”相关政策和项目建设要求的宣传教育工作,制作“林业碳汇”科普小册子,通过采取“送科技下乡”“科普赶大集”等活动形式,将林业碳汇政策向广大林农做好普及宣传工作,避免林农上当受骗,给基层林业发展埋下隐患;积极围绕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泰安市徂徕山林场”碳汇试点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烟台争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城市(林场)。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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