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是事关人民健康的重要产业,烟台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十四五”时期,烟台市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构建纵横交融的立体多元医药健康产业生态,烟台市将重点培育发展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率先在我国实现医用同位素本地化供应,为建成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市提供重要支撑,为构建卫生健康领域新发展格局率先示范。
三、政策依据: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结合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实际,推动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四、重要举措
(一)推动医用同位素生产体系落地。
规划建设小型医用同位素生产专用反应堆。积极引进创新创业型医用同位素生产研发团队承担核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小型医用同位素生产专用反应堆技术本地化突破,全面掌握常用主要医用同位素生产制备的关键技术与工艺。
推动医用回旋加速器示范应用。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多能级医用回旋加速器的应用示范推广,布局中高能级医用回旋加速器研发,建成国内首条现代化医用回旋加速器生产调试线。
布局堆器耦合同位素生产系统。增强医用同位素产品供应,丰富放射性药品研发管线,开展堆器专用通用同位素分离工艺研发,建设配套分离提纯设备车间并实现共用,开展医用同位素发生器研发试制。利用我市核电产业基础资源,加强医用同位素后端管理,处理处置相关伴生放射性废物,提升放射性医疗废物治理技术水平。瞄准全国医用同位素市场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烟台模式”。
建设医用同位素自主可控供应“一条龙”应用示范区。以我市在建和拟建的医用同位素生产制备重大项目为牵引,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工作,在全国形成率先示范。
(二)巩固提升放射性药品先发优势。
加强放射性药品研发转化。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实现常用诊断治疗用放射性药品的研发转化生产,瞄准重点新型诊疗一体化药品、新型放射性药品偶联标记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贯通新型放射性药物基础研发、临床前转化、临床应用各环节,提升新型放射性药物临床转化效率。
加快筹建烟台市放射性药物临床前安全评价中心。立足我市已有的放射性药品研发基础,推动安全评价中心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实现放射性药品临床前安全评价、前期筛选、药效学研究、同位素示踪药代动力学研究等共性、基础性功能,加速放射性药物研发进程。
搭建药物临床研究与应用基地(GCP中心)。叠加我市毓璜顶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等三甲级医院临床资源、学科优势,筹建开展Ⅰ期临床试验研究与应用的临床试验机构。该临床机构可开展全球同步临床研究,专注于放射性药物、设备、材料的临床研究与应用,面向蓝色药谷内各企业、研究机构提供服务,为药物、医疗设备、医用材料注册申请提供技术支撑、保障,进一步完善园区内的产业链条布局。
构筑医用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我市医学实验动物资源,建成服务蓝色药谷,辐射山东省的一流医学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将以为科研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和重要支撑为目标,在药物、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研究中,围绕动物模型、药效研究、安全性评价等方面,为企业及研究机构提供各类动物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共建共享放射性药物检验检测中心。立足我市已有的医用同位素供给体系,建立区域放射性药物检验检测中心,实现我省及邻近省份短半衰期放射性药品就近检验检测。以该中心为枢纽,柔性连接周边地区放射性药物研发生产使用体系,强化我市在华东地区的产业龙头地位。
(三)融入“健康烟台”发展战略。
加快推进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核医学等诊疗科室建设。推动涉核医疗资源共享和优质资源扩容下沉。
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体系。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放射性药品按程序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逐步将医用同位素诊断治疗服务纳入我市深化医疗价格改革工作,推动国产放射性诊疗设备在临床上的应用。
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积极引入以核医学诊断为特色的体检咨询和健康保险等服务模式。以辐射防护条件为牵引,加快建设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神经退行性疾病患者的术前、术后康养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探索建立旅居型医养、康养联合体。
(四)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
推动优势企业集聚。依托医用同位素自主供给体系,全链布局、雁阵发展。通过汇聚创新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行业领军企业领航、专精特新企业群支撑、创新创业型企业推动的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企业集群,进一步激活产业活力。充分发挥烟台市医药与健康公共技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础作用,为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相关服务。
开展上市企业培育计划。深挖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链产研运销等各细分领域企业资源,实行梯队培育,促进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再融资、拆分上市和创新发展,提升其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发挥上市公司、挂牌企业的产业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
开展小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成长小微企业培育库,实施“一企一策”,着力培育成“小而优”“小而强”的企业集团,重点支持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在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链各细分领域精耕细作,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五)引领打造创新要素集聚平台。
推进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建设。创新合作共享机制,依托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等科教创新资源,积极引进院士专家团队,加快建立整合一批研发生产平台,鼓励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建联合研发中心,突破前沿医用同位素生产与新型放射性药品研发等技术瓶颈,实现自主可控。
建立人才支撑计划。以育为主,以引为先。以高端研发吸引顶尖人才,以产业项目储备全链人才。结合“烟台工匠”“金蓝领”工程,围绕产业及企业需求,建立创新人才培育体系。
(六)提升全产业链保障水平。
充分发挥好专项基金作用。增强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带动效应,鼓励社会资本来烟投资,支持重点产业化项目落地。瞄准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关注初期研发、团队招引、项目落地、股权投资、新药研发引进等领域,加大对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和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
打造国际医用同位素创新产业园。优先支持自主可控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打造汇集医用同位素生产、同位素药物研制及精准医疗等各类平台于一体的国际级产业园区。
建立“医院+研发机构+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搭建医院、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企业多级资源联动的产学研交流平台,促进全产业链交流合作,在新型放射性药品临床试验项目上探索精准对接与创新合作,深化临床医学研究,探索产学研创新生态新模式,提高临床资源利用效能,切实推动并加速本地产品本地化应用。
培育产业特色服务平台。依托现有核药房配送体系,建立数字化医用同位素流通平台,贯通上下游产业链商业价值。支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咨询培训、供应链中介服务等专业平台与特色机构对接融合发展。瞄准医用同位素生产、运输、安全环保等环节,率先建立医用同位素产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产业名片,形成示范效应。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面向东北亚地区,积极推动我市医用同位素和放射性药品等“走出去”。充分利用“医药创新与发展国际会议”品牌,打造医用同位素健康产业高层次国际性交流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