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芳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协管员队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管理是我国经济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执法队伍对执法的实施与完善对于城市管理工作和确保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城管部门应把规范化执法建设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把它当作城管执法工作的一个长远大计来狠抓落实。
由于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的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执行,只靠在编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弥补城管执法人员的严重不足,协管在一定时期内作为城管队伍的辅助力量将一直存在下去。
一、烟台关于协管人员的现状
目前,为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履行各项工作职能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烟台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年都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简称“辅助人员”),通过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经调查统计,目前我市七区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共有约600名协管人员,其中芝罘区274人、莱山区7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中规定:“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人员的定员数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配备。根据烟台市2020年常住人口七百一十万的数量,按照这一标准烟台协管执法人员至少要达到二千一百多人,各区(市)远未达到这个标准。
协管人员目前执法管理任务重,难以抽出大量的时间进行系统学习,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与执法相关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难以准确把握。存在部分协管人员法治意识较为薄弱、素质不高的问题。对于日常的执法工作,态度不端正、方法简单粗暴、缺乏沟通,容易与行政执法相对人发生冲突,损害执法队伍形象,对此协管人员专业素养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不仅需要市容市貌得到显著改善,而且需要协管人员执法过程也更加人性化。这些对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为加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协管员管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抓好、抓实队伍建设,严把进出、教育、管理、监督、处突五个关口,提升城管队伍整体能力和形象。
1.把好协管人员进出关
要严格落实人员招聘制度,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能力素质及违法违纪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坚决拒绝。对因违规违纪等不适宜再次聘用为协管员的人员,要严格杜绝再次聘用。
2.把好协管人员教育关
要高度重视对协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新聘协管员必须完成上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各区(市)县每年都要组织针对执法人员队伍作风建设,业务能力提升的培训活动。
3.把好协管人员管理关
加强人员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和纠正协管人员存在的纪律意识不强、着装不规范、队容风纪较差、工作能力不足、管理成效不好等问题。
4.把好协管人员监督关
市城管局下发《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对街面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规范着装、仪容仪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镇(街道)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开展全覆盖的执法监督,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各单位要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并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5.把好突发事件处理关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在发生管理、执法冲突时,相关负责同志应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认真践行“721”工作法,及时妥善处置,安抚群众情绪,力促城管执法和谐高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城管局将抓好规范制度标准建设,抓好执法监督检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结合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勇于自我革命、锤炼工作作风,提升协管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加快打造“为民型、学习型、公正型、文明型、廉洁型”的五型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对城市管理事业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