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立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减少企业经营风险,按照应参尽参、应缴尽缴的原则,围绕实际缴费人数、缴费基数,以“二次申报”和依法稽核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开展扩容攻坚行动,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保基金支撑能力,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一对一”做好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市社保中心通过线上线下双路径向企业发放“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近日纸质一封信正在陆续发出,请各位企业负责人注意查收。信中明确告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基数申报等法律责任,真诚引导和用心督促企业依法参保缴费,全力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在烟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各参保企业的支持配合下,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高质量发展,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了老有所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疫情期间,市委、市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社保助企纾困政策,让企业得到了“真金白银”的实惠,2020年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60多亿元,2022年为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近6亿元,有效解除了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截至2022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参保人数达到203.3万人,企业退休人数71.1万人,已经18次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民生之基”进一步夯实。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职工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企业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能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降低企业综合用工成本,还能提升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企业长久健康发展。以参加工伤保险为例,如果企业未及时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的,由企业支付工伤待遇,高额赔偿会给企业带来巨大负担,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甚至影响企业的健康经营发展,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为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请您重视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做好缴费基数公示工作,以免影响企业征信、经营发展和职工享受各项待遇。按照国家、省工作计划安排,下步社保费征缴职能将逐步移交税务部门履行,为进一步理顺个人缴费基数与个人应发工资数据的对应关系,2023年我们已经开通缴费基数“二次申报”绿色通道,如果您的企业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错误,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携带单位申请、基数调整明细(电子文件),至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二次申报”专窗完成基数调整。我们将忠诚履职,依法依规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最后,我们对所有支持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企业表示诚挚的谢意,相信有广大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必将在全市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社会保险新局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