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整治我市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沿线“脏、乱、差”现象及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出行提供“畅、安、舒、美”的公路沿线环境,持续营造良好城市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整治目标
全面消除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环境“脏、乱、差”现象,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的公路沿线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环境整治工作(高速公路防护网以内、普通国省道边沟以内),主要包括:垃圾清理、绿化美化、附属设施管护、服务区和公路驿站整治、广告牌管理等环境整治工作。由烟台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责任单位为烟合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山东高速烟台各运营管理单位。
二是公路用地外环境整治工作(高速公路防护网以外、普通国省道边沟以外),主要包括:视线范围内垃圾清理、绿化美化、围挡整治、桥涵通道空间治理及沿线违章建筑拆除等环境治理工作。由烟合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责任单位为沿线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四、整治步骤
环境整治步骤分三个阶段:一是排查摸底阶段(自即日起至3月5日),二是整治实施阶段(3月6日至5月31日),三是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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