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MB2854931Y/2023-01802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申报指南

烟台市医疗救助申报指南(2023年)

日期:2023-03-13      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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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非“一站式”结算)

二、服务对象

医疗救助对象

三、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办理条件

        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下同)、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六、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芝罘区:各社区(居民区)

福山区: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莱山区: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祥隆国际大厦20楼2023室医疗保障政策科、1楼服务大厅28号窗口

牟平区:牟平区财政局16楼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03海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保障科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一号楼四楼待遇保障科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栖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结算科

蓬莱市:蓬莱区南环路13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待遇保障科

长岛综合试验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乐园大街101号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疗保险科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龙口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保障科

招远市:招远市温泉路128号金融大厦13楼1316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金融大厦2楼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待遇结算科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科

开发区: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108大厅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结算科

高新区: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业务窗口、马山街道和金山湾管理处便民服务大厅

七、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报销材料申报;

2.受理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八、办理时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九、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芝罘区:各社区(居民区)

福山区: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莱山区: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祥隆国际大厦20楼2023室医疗保障政策科、1楼服务大厅28号窗口

牟平区:牟平区财政局16楼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03海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保障科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一号楼四楼待遇保障科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栖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结算科

蓬莱区:蓬莱区南环路13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待遇保障科

长岛综合试验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乐园大街101号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疗保险科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龙口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保障科

招远市:招远市温泉路128号金融大厦13楼1316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金融大厦2楼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待遇结算科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科

开发区: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108大厅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结算科

高新区: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业务窗口、马山街道和金山湾管理处便民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

芝罘区:0535-6863072

福山区:0535-2902185

莱山区:0535-6716256

牟平区:0535-4285760

海阳市:0535-3223743

莱阳市:0535-3363588

栖霞市:0535-3376645

蓬莱区:0535- 5822681

长岛综合试验区:0535-3211222

龙口市:0535-8579319

招远市:0535-2761025/2761027

莱州市:0535-2730566/2730567

开发区:0535-6373660

高新区:0535-6922047

十、监督电话

芝罘区:0535-6863027

福山区:0535-2902180

莱山区:0535-6716037

牟平区:0535-4332809

海阳市:0535-3221926

莱阳市:0535-3360688

栖霞市:0535-5217076

蓬莱0535-5822683

长岛综合验区:0535-3218787

龙口市:0535-8501626

招远市:0535-2761022

莱州市:0535-2730557

开发区:0535-6372595

高新区:0535-6922273

十一、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 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 监督电话等;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 

2.办事效率: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公开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 

3.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结,违规收费,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 

  满意度测评:

1.现场评价:政务服务第三方现场评价、举报投诉箱等渠道; 

2.互联网评价:烟台市政务服务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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