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MB2854931Y/2019-30648 成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专项应急预案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日期:2023-03-01      来源: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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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医保中心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 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协调各科室、医保中心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随后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1.属询问、质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依法依规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科室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3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四、工作保障

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科室负责人和医保中心负责人是舆情监控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工作职责,注重学习培训,提升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责任追究

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一岗双责”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人员及科室,坚决问责处理。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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