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要求。有效化解住房公积金纠纷,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平稳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均在官网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网站设立“7天双公示”公示栏,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中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是创新执法手段。中心一直实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为主,经反复沟通无效及时采取行政执法。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2022年度,中心继续以推动制度覆盖面的扩展,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率来确定执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把职工来访当成归集扩面的一个切入点,在受理职工投诉举报的同时,建立信访线索倒查机制,对类似应建未建、应缴未缴企业行为抓住不放,对拒不纠正的企业按程序执法。行政执法开展时,采取先宣传发动,政策宣讲为主,行政执法为辅的方式进行更正。2022年因疫情等原因对经济冲击,欠缴公积金问题频发,因欠缴公积金的投诉明显增多,市中心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540起,制作送达各类执法文书累计573份,做出行政决定372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6起。
三是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中心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其中包括按照中心印发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中心印发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四是继续推行政务公开。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中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方式。将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有机结合,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心官网平台公开规定内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政务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企业职工和新闻监督。中心领导带队,定期参加广播电视及网络的“网上民声”、“民生热线”等活动,现场接答市民热点难点,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进一步规范了中心领导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二)加强普法责任制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普法责任。2022年初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法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强化市级国家机关在普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明确普法主体责任,明晰普法具体任务,实现按需普法、精准普法。我中心高度重视普法责任清单的填报工作,梳理中心在开展工作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签订普法承诺书,认真填报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并按要求予以网站公示,并在全年工作中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法任务。
二是在执法和服务管理中开展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相关要求,中心在开展执法和管理服务工作时,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做到边执法边普法,边服务边普法,边管理边普法,切实将普法贯穿到住房公积金执法、服务、管理工作中。
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对具有代表性的执法案件及时总结、定期分析,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探讨学习,先后向上级部门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个。
四是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化普法宣传效果。根据中心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法工作要求,结合防疫要求,4月组织中心第九届“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采取网上、现场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宣传月期间全市共计举办现场宣传活动21次,发放宣传材料约1530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430人次,网上宣传及微信公众号宣传点击量8万余次,把公积金惠民、利民的政策及成果向社会广泛推介;5月“民法典宣传月”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主题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12月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2022宪法宣传周致全市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一封信,向社会宣传宪法同时,告知缴存职工尊法守法。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
(三)积极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
一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按照要求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中心明确执法监察科为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部门,并聘请了法律专家参加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为6人,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为5.36%,超过规定比例。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官网公示。2022年度,中心无重大执法决定做出,也不存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合法仍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
二是助企纾困,助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纾解企业困难、助力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帮助我市缴存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纾困解难,结合我市公积金缴存情况精心制定《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银携手、助企纾困”活动方案》和《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银携手 助企纾困”活动考核办法》,成立公积金“政银携手、为企纾困”活动专班,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中心与各受委托银行紧密携起手来,借本次活动开展之机,发挥各自优势,为我市企业生存、发展助力。中心将公积金惠企、惠民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汇总成册,并将这些政策采取入企、座谈等方式送到企业。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意识有待一高,存在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带头意识不强,没有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二)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参照《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烟法委发〔2020〕10 号),细化清单内容,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烟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照工作责任清单,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中心结合实际,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配档,明确各科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为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善中心党组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把宪法、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日常学习,认真填报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并在全年工作中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集体学法至少3次以上。全年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共4次。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三)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授课、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的学习。6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2021年行政复议重点案件,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解剖分析中心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各项决策和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精细化。依托每周四晚“每周夜校”学习制度,市中心干部职工集中培训、区市分支机构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接入学习,实现了系统内150多名干部职工培训全覆盖。编印《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以党建类、贷款类、缴存提取类、执法类、综合类五大类为主要内容,涵盖176个党建知识点、243个业务知识点,发放至每名干部职工手中,并结合业务办理实际扩大发放范围至窗口劳务派遣人员和银行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干部职工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自学,以业务能力的全员提升促进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10月8日上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行政诉讼案庭审旁听活动,公积金系统20余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莱山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庭审现场全程参与旁听。组织中心和部分分支机构的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烟台市中院和莱山区人民法院举行的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鼓励干部职工有针对性地自学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带头弘扬法治精神。一系列学法活动的开展,中心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聘请康桥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对外重大经济合同或其他重要事项谈判、法律纠纷、法制宣传、贷审会等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心将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
(二)将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中心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将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以提高执法水平,更好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助力,更好为百姓服务。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内部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对外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四)自觉接受监督。中心将采取主动公开执法信息。通过设置政务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企业职工和新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