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级诊疗业务须知

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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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业务须知

服务内容:

1.甲方(烟台凤凰台医院)在诊断、治疗方面有一定困难的疑难病人。

2.重危病人救治受甲方条件限制,需转院至乙方而又能安全转诊的病人。

3.甲方缺少病人诊治所需专科或在尚需完善的专业、专科就诊的病人。

4.病情稳定可转回甲方治疗康复的病人。

5.其他经协商需转诊的病人。

合作机构:

烟台市中医医院(乙方)

办理流程:

1. 需要转诊患者实施转诊时,应事先将患者病情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做好优先住院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患者。

2. 转诊前,由甲方主管医生完成转诊前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双向转诊单(上转单)》,按照预定时间转诊。

3. 转诊到乙方的患者,病情稳定后需转回甲方,由乙方主管医生完成转诊前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双向转诊单(下转单)》,按照预定时间转诊。

4.转诊后,双方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接诊医生写好病情记录。

5.对需转诊治疗的患者,转诊告知、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及转诊运送工作由转出的医院负责。

联系方式:

烟台市中医医院医务科:0535—6597018

烟台市凤凰台医院医务科:0535—652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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