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课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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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的目的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具体流程

(一)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二)受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申报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申报网址:用人单位应通过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www.zybwhsb.com

(五)申报内容:基本信息、培训情况、主要产品、职业病危害种类、检测结果和体检结果

(六)申报证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表(网上打印、存档备查)

(七)申报类型: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年度更新

1、初次申报:新建的项目(企业)进行初次申报,竣工验收30日内进行申报;企业没有申报过的,应及时进行申报。2、变更申报:用人单位申报单位信息涉及企业规模、经济类型、行业分类发生实质性变化;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年度更新:用人单位需每年对申报内容进行年度更新;申报间隔>11个月,<13个月(按照申报年度周期,不是自然年周期);超过13个月视为不及时更新。更新内容:除“企业规模、经济类型、行业分类”外的基本信息、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产品情况、接触危害因素种类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等都可以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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