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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3-09841 成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关于《烟台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文字解读

日期:2023-12-29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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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特制定《烟台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政策依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动能办〔2023〕467号)

、主要内容

(一)总则。对《办法》的政策依据、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建设阶段和领域分类等进行了规定。

(二)项目谋划和申报提出了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储备的方向和着力点,逐级筛选建立省市县高质量发展项目库等。

(三)项目管理和推进围绕项目开工建设、任务分解、调度管理、挂图作战、核查机制等提出一揽子推进举措。

(四)项目服务和保障提出了统筹保障土地、能耗、排放、融资、用电、人才等项目建设要素的具体办法。

(五)项目激励和考核通过资金奖励、考核评比等措施,激发各区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紧迫感。

)附则。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三、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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