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3年12月8日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作以简要解读。
1.什么是残疾预防
答: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2.什么是残疾人康复
答: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具等多种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参与社会能力。
3.制定《实施意见》的目的
答:是为了加强我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减少残疾发生和控制残疾发展,保障残疾人康复权利,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大力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构建与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相适应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残疾预防的意识与能力显著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公平优质,不同生命阶段的康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康复服务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4.《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共分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和干预,着力防控疾病致残,提升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疾病治疗水平,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一老一小”意外伤害致残防控;二是深化精准康复内涵,扩大服务供给。推进社区康复,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保障水平,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开展融合性康复服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与救助,完善康教融合保障机制,促进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衔接发展,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提高残疾预防和康复水平。
5.残疾预防主要行动有哪些
答:残疾预防有五大行动。分别是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和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有关详细规定,请查看《实施意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