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审批投〔2023〕145号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烟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核准的批复
烟台市城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报烟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内交通状况,完善城市功能,同意建设烟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2312-370600-04-01-679355)。
项目单位为烟台市城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莱山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交通枢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27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4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9332平方米。地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出租车及上落客区、公交站房、长途站房、枢纽配套用房、国铁出站厅等。地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配套用房、社会车、网约车库及设备用房、市政预留等;室外配套建设集散广场、场站等。
设置公交车场站蓄车位48个;出租车场站蓄车位162个;社会车、网约车场站停车位1310个;长途车、旅游巴士场站停车位100个。
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站中路、落客平台、两条进站匝道、南站西路、纵五路、纵六路、纵八路,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热力、路灯、绿化、交安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2808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616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项目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方面的要求。
六、招标内容:该项目由企业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06132023XS001337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烟台市城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烟台市城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烟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docx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