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小学作业总量调控制度

日期:2026-05-09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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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严格控制作业量制订以下制度:

1.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三至五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总时间不超过1小时。各学科教师布置作业时要互相协调、统筹安排。其他学科作业要求在课堂内完成。

2.作业设计要科学、适量,精选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的习题。提倡分层次布置作业,建立“必做+选做”模式,使各层次学生都有收获。杜绝布置机械性、无效重复、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3.教师布置作业要面向学生,要求学生自主记录作业。教师不得在家长群布置作业,不得让家长代替学生记录作业。

4.建立课外作业记录本,班主任每天审查各科作业量,保证作业总量符合政策规定,有问题与学科老师协商更正。

5.级部主任负责每天审查各班作业,保证各班作业量符合要求,然后送分管领导复核。

6.规范作业公示程序。作业由任课教师在上课结束时布置完毕,并在黑板的公示栏中写出作业内容及平均大致所需时间,同时在班级的网页中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定时检查。由教学中心组织,教研组长参与,每月末进行一次作业检查。主要查作业布置数量、质量和批改情况。每次检查都要留有记录。

8.不定时抽查。每周一次,由教学中心组织,对某位教师或某个学科、某个级部乃至全校的学生作业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主要查与班级作业记录是否一致、作业完成情况、作业批改情况,及时由教学中心向任课教师反馈检查结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改正。

       9.建立课外作业公告、问责制度。对于监测结果做出分析评价,在级部内进行公示。对数量或内容不科学的作业,反馈给本人,责令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在级部或全校范围内对教师、教研组长、级部主任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