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防溺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于吉春
副组长:李春光 赵培文
组员: 赵培文 刘永浩 史永忠 姜伟东 李光鑫
王洁美 王军 徐腾 贾树胜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防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二、溺水事故应急处理
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安全办。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头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