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烟财教﹝ 2015﹞ 24 号)的要求,做好我校助学金管理工作, 现根据学校的实际,经行政会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国家助学金确认办法。
注:助学金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为1500、2000、2500元。
一、 组织机构
(一)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 长:战农刚
副组长:胡智鹏 闫 磊 程锡谟 邓 河 邱英超 王世琴 卢金聚
成 员:贾日国 程绍璋 王朝晖 邵希岐 张军政 孙小龙
职责:
1.在上级资助管理中心领导下,全面落实关于资助贫困学生家庭的方针、政策。
2.根据学校实际制订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包括目标任务、指标分配、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审核确认由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提交的拟受助、奖名单。
4.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资助的政策宣传咨询、信息采集审核、拟受助人员公示确认、款项发放确认等工作。
5.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在校政教处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任由政教处主任兼任。
(二)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 长: 胡智鹏
副组长: 程绍璋 孙小龙
成 员: 贾日国 王朝晖 邵希岐 张军政 崔广俊 戚建波
徐卫良 邓升杰 宋秀隽 李明杰 戴维嘉 战松玲 朱继刚
于 晓 曲伟东 张晓梅 李云玲 李 峰 杜润涛 各班班主任
职责:
1.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落实学校制订的年度助学金发放办法。
2.依据上级和学校制订的受助学生条件及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摸底排查受助学生家庭情况和思想道德表现情况,审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金额,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材料,组建受助学生档案信息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3.根据学校规定的受助学生条件确定受助人员名单。
4.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收取公示意见。
5.组织受助款项发放,组织受助学生签字确认所领款项。
(三)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主 任:程绍璋 孙小龙
成 员:于晓 曲伟东 张晓梅 李云玲 李峰 杜润涛
具体职责如下:
1. 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贫困生和受助学生的各类档案。
2. 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3. 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4. 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5. 按要求公示资助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协调有关科室,及时将资金发放给受助对象。
6. 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
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条件
1.烈士子女、孤儿、贫困残疾人子女或父母一方亡故且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持有《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烟台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金领取证》的学生。
2.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
3.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
4.家庭居住地自然条件极其恶劣,年平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
5.依据上级指示精神或相关文件,应获得资助的学生。
6.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三、确认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程序
1.政教处组织召开年级各主任会,布置国家助学金申请确认工作;各年级分别召开班主任会布置工作。要求班主任在班内进行宣传动员。
2.欲申请国家助学金者,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情况、申请理由,提供相关贫困证明,包括低保证——城镇户口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户口需提供《烟台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金领取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烈士证或其它证件。下岗证不属于贫困证明。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在10月10号前,学生提交《莱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报登记,包括:低保证、烈士证、残疾人证等证件2份复印件,保留两份复印件存档;同时在高中就读期间第一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满16周岁本人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学生需监护人陪同)到莱州市农商银行办理银行卡,为能够顺利将助学金发放到位做准备(学生申请表中的贫困原因要详尽填写)。
3.按民主评议程序,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牵头组织班干部民主评议、排序(一定要有现场照片),并填写好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6),然后各教学部审查确认,再由年级主任进行复查审核,之后各教学部要汇总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稿报政教处杜润涛老师(杜润涛邮箱:drt163@126.com),汇总格式由政教处统一制定。被确认者填写《莱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由政教处上报教体局资助中心。
4.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确认后,将在全校公示5天,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若因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享受资格;若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取消享受资格。(每个教学部提供两张公示照片,发给政教处杜润涛老师)
四、贫困学生摸排
根据上级要求,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低于低保家庭人均收入130%-150%的贫困边缘家庭学生,摸排后上报名单. (根据烟民〔2022〕17号文规定,2022年1月份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95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745元/人/月。)
五、注意事项
1. 《莱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由政教处印发到各年级。该工作结束后,《莱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分开装定)以教学部为单位,按班级序号排序,连同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证件复印件一并交政教处。
2.以教学部为单位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表样由政教处统一提供,各教学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准确无误,以便上报。
3.国家助学金发放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重点工作内容,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年级、教学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政策规定,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确认后,各教学部全校公示,公示表格附件3。
4.各班级要抓住学生资助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感恩与诚信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增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有机结合起来,并将相关活动资料留底保存。
5.各班级在民主评议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贫困家庭的走访工作确保贫困学生的真实情况,走访工作结束后上交走访记录表附带照片(附件5)。
六、助学金花名册填写注意事项
1.受助学生汇总表中身份证一栏不能为空,必须做到真实无误,不能缺失。
2.受助学生汇总表中家长联系电话一栏不能为空, 最好是填写常用手机号,若是座机号,格式必须如下填写:0535-2283713。
3.受助学生汇总表中家庭年人均收入一栏,必须真实无误。
4.受助学生汇总表中学籍号一栏不能为空, 格式必须如下(填写学生本人学籍号): 2014370683000132571,必须与学籍管理部门数据一致。
5.以上信息(在受助学生汇总表中体现)必须做到不能为空,真实无误,若是有错误的地方遣返纠错补充。
6.同时将附件1、附件2、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政教处。
8.特别强调:(1)建档立卡四类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特殊供养)按照上级要求此四类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必须享受最高档2500元(三档),但是,有多少个三档就得相对应地有多少个一档(1500元),一档学生根据家庭经济收入高低定。具体学生名单见表:2023-2024学年度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2)建档立卡四类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特殊供养)按照上级要求其中有学生不接受资助的必须填写:不接收资助情况说明表。(此表发至微信群---高一高二政教群)
附件1. 《莱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
附件2.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3. 《拟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表》
附件4.《2023-2024年度家庭贫困学生走访记录表》
附件5. 《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附件6. 《贫困学生不接收资助情况说明》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