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栖霞市第四中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

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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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在我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学校通过拓展工作思路,狠抓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障每个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2023年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民心工程,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资助办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措施

1、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和去年资助管理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栖霞市第四中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确保学校各种形式的资助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2、加强学生资助的统筹安排,我校学生资助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两部分。

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财政资助、地方财政助学生本人账户银行卡——直接打入受助学生开的银行账户卡。

校内资助主要是通过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师生捐款、捐物给困难学生等方式进行资助。

3、加强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关心爱护,我们一定要将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宣传到位,使其深入民心。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采用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专题讲座、班主任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4、规范档案管理,学生资助档案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直接反映。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的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要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5、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我校要及时与市教体局资助中心联系、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校的学生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

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扩大资助工作的影响,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经研究决定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全面开展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保质保量录入资助管理系统。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四、具体工作流程

1、开学伊始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向学生宣传贫困资助工作。

2、召开贫困生工作主题班主任会议,布置新学期贫困生工作的开展。

(1)班主任召开贫困生工作主题班会,观看开学第一课,给同学们详细讲解贫困生的评选制度、要求等,按10%的学生比例分配每班级4-6个名额,并进行班级的评审。

(2)讲解贫困申请、贫困生申请表如何填写。

3、经班级评审后,交由各级部进行汇总再审,最后交学校资助委员会进行最总评定,确定名额上报教体局资助中心并公示1周。

4、将所有资助金额全部按额发放到学生卡上,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查收。

5、将学生资助信息及时上传山东省资助管理系统。

五、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为帮助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能够自强自立,安心学习,而且学有所成,我校专门设立了“栖霞市第四中学贫困生助学金”。为充分利用这部分资金,保证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定原则

1、家庭经济状况兼顾在校学业成绩、德育品行原则;

2、公平、公开、公正、无私、客观、实事求是相结合原则;

(二)、资助对象及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范围和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被扶贫部门确定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低保户、家庭经济绝对困难,无力支付子女上学、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少数民族学生;3、父母一方已亡,单亲家庭;4、家庭成员长期患大病或丧失劳动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被民政部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三)、限制确定贫困生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本年度贫困生资助对象:

A:本年度因违纪而受党、团组织或学校行政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B:学习不努力,上学年两学期均有不及格现象者;

C:上学年两学期德智体综合评估积分均在班级后10%者;

D:留、降级生或跟班试读生试读期不满一年者;

E:生活奢侈浪费,吸烟、喝酒、上网、聚吃聚喝或经常购买高档衣物及奢侈生活用品者;

F:言行举止不文明,有打架、骂人行为者;

G:故意损坏公物者;

H:作风不良,男女交往不得体者;

I:组织纪律散漫,经常迟到、早退或旷课者;

J:以虚假材料欺骗组织者;

K: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营私舞弊,不团结同学者;

L:严重违犯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者,如存放、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在外租房、私自外宿者;

(四)、评定办法

1、学校成立三级认定机制

第一级:栖霞市第四中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委员会

成员:刘蓬勃  隋民炤  王旭东  衣少锋   衣晓慧

第二级:各级部认定评议小组   成员:各级部主任及各级部班主任

第三级:班级初审小组  成员:各班主任、各班班委会成员、学生代表3-5名

2、组织召开贫困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贫困生调查摸底和资助工作;

3、困难学生本人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各班主任和班委会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

4、各班委会组根据审查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同学作为“推荐贫困生”,并按其困难程度排序后上报栖霞四中贫困生资助管理委员会;

5、组织贫困生填写《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经班级初审小组、各级部认定评议小组、栖霞市第四中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栖霞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6、公布贫困生补助结果并公示1周,拨款后直接打入学生名下的账户内。

(五)、有关要求

1、各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会议,播放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学第一课》,通告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及具体要求,并负责接收本班学生递交的贫困申请书。

2、学生本人所提交的贫困申请应体现以下内容:

(1)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所从事的职业状况;(2)近两年来家庭经济收入及支出情况;(3)本人在校生活状况;(4)月平均(或日平均)消费水平;(5)其他特殊情况。

3、对贫困申请书中涉及个人隐私问题的有关内容,每位小组成员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言行上要绝对保密,未经该同学本人许可及团委批准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随便散布。(上级要求必须公示的内容除外)

4、各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无私、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歪曲事实、伺机报复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全校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经审核后,栖霞市第四中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不符合条件者的资助资格。

(六)、受资助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追回资助款:

1、违犯校规校纪,受党、团组织或学校行政处分者;

2、受到学校资助,学习成绩仍然很差,一学期内有三门课程(含选修课程)不及格或综合积分为班级后10%者;

3、申请资助后吸烟、喝酒、请客、上网等铺张浪费者。

六、受疫情和灾害影响学生临时救助工作

为帮助在特殊时期因疫情影响而产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渡过难关,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经校资助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通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困难补助通道。

在疫情期间,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学生;在疫情期间,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

1.学生申请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理由中要写明是否因近期疫情影响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影响情况如何。杜绝弄虚作假。

2.级部审核时,要严格把关,详细了解,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受近期疫情影响的具体状况,要核实填报内容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

我们将及时为同学们提供帮助,保障同学们的学习生活,解决现实困难。

栖霞市第四中学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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