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烟台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解决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职责不清、程序不明、救援救治不及时等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主动性,最大程度减小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减少各方面财产损失。
四、重要举措
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全面迅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救治、后期处置等工作。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肇事处理科;
联系电话:0535-629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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