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3-07904 成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第1802123号:关于“推行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制度,助力双碳战略的建议”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10-30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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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行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制度,助力双碳战略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我国建筑行业降碳减碳任重而道远。但当前建筑行业绿色转型面临两大错配难题。第一个是性能错配。2019年之后,绿色建筑评价改为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取消了设计评价。所以建筑设计与运行之间存在性能错配。无法确保项目建成后绿色性能与当初设计完全相符。第二个是时间错配。二星以下建筑在竣工直接评定,三星建筑在运营期结束后评定。所以在项目开工前,引入绿色建筑保险机制,以市场化手段保证绿色建筑实现预期的星级标准,可以有效破解从绿色设计向绿色运行转化的难题。”

我市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为解决以上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靶向发力,编制《烟台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全市绿色建筑总体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区位规划、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对不同区域单元、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的项目精准定位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其中学校、医院项目全部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二是标准前置,按照硬性指标强制与创新指标鼓励相结合的思路,以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为抓手,坚持政府调控,强化政策引导,在土地出让前明确项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占比、装配式建筑应用类型。三是强化监管,制定《烟台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绿色建筑预评估及性能后评估制度,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监管,实施动态监督检查,严查不按绿色建筑标准和等级设计施工、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四是严格验收,印发《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菜单式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按“统一受理、信息共享、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联合验收模式,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内容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联合验收意见,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事后监管,确保绿色建筑政策标准落实到位。

推行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制度,我局正配合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构建支撑绿色城乡建设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市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各类项目,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予以扶持和奖励。根据绿色低碳建筑发展需要,进一步协同制定建筑领域碳达峰激励措施、财税政策,助力绿色建筑达到其预定的星级目标。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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