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课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阵地。学校领导要深入课堂,亲自听课,了解教学的全过程,实行面对面的指导;教师之间要互相听课,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学校针对听、评课制订了相关的制度:
一、基本要求
1.领导要带头听课,校长每学期听30节课,主管校长每学期听30节课,主任每学期至少听30节课。
2.教师间要坚持相互听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教师每学期听20节课。
3.听课要坚持有听必评的原则,要通过听、评互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4.认真记好听课笔记,写好评课提纲。
5.建立制约机制,听课要纳入教师的量化考核之中。学校制定听评课签到制度,听课老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
二、听评课的要求
1.听课要有目的,听课必须明确目的,目的不同,要求也应不同;
2.听课要有准备,听课老师听课前要了解课标的要求,熟悉 教材内容和学生情况;
3.听课后校领导要和教师交换意见,组织教师“说课、评课”,每个教师必须指出1—2条不足之处及修改意见,老师们共同研究探讨,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和不足之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听课中要做到四听: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面向全体,四看:智能发展、精神饱满、紧张活跃、自学读写,认真写好听课笔记;(四看:1、看教师是否把着眼点放在学生智力发展和能力培养上;2、看师生的精神是否饱满;3、看学生的思维是否紧张、活跃;4、看学生自学习惯,读书习惯、写字习惯好不好。)
5.授课老师根据评课意见写出课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