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城区自来水用水报装(城区供水和给水设计、安装及维修)
2、办理地点: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龙口市港城大道442号自来水有限公司)
3、受理人:王明新
4、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5、收费情况:不收手续费,按照国家或山东省相关标准收取工程款。
6、联系电话:0535-8517142
7、办理流程: 一、用户提出申请,向符合接水条件的用户发放申请表,
1.用户提交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包括:用水申请表、建筑物全套给排水图(含消防)纸质和电子版。规划红线图、征地图无法通过网络共享获取的,还需提供规划红线图和征地图原件及电子版。资料提交不齐的,可先实行容缺办理,在勘查现场时补交。(1个工作日内)
2.开阀供水。(1个工作日内)
备注: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合同签订、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
二、不具备直接接通条件,有外线工程的:
1.用户提出申请,向符合接水条件的用户发放申请表,
用户提交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包括:用水申请表、建筑物全套给排水图(含消防)纸质和电子版。规划红线图、征地图无法通过网络共享获取的,还需提供规划红线图和征地图原件及电子版。资料提交不齐的,可先实行容缺办理,在勘查现场时补交。(0.5个工作日内)
2.现场勘查,编制接水方案。(2个工作日内)
3.开阀供水。(0.5个工作日内)
备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合同签订、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
8、办理依据:(1)设计标准:《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工程预算标准:《山东省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1】19号)。
9、工作时限:自用户提交申请到通水,办理时限不超过3工作日(由于用户原因所用的时间除外)。
10、申请材料:(1)用水申请表(包含内容:用户名称、用水地点、用水用途、用水范围、建筑面积)。
11、供水服务范围:龙口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东西两城区及部分镇街区的自来水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