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16)早8:00至8:30,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与市民交流。
“烟台爆料”视频号网友:夫妻婚后共同买房,但不动产证上只落一方的名字,今后另一方可能有什么风险?
法律援助律师: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双方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是有风险的,在交易过程中,若夫妻一方擅自以个人名义处分房产并告知对方该房产属于个人所有与配偶无关,且第三人为善意情况下,该合同成立并有效,夫妻另一方对该房产的财产权益将受到侵害。受到侵害后,财产受侵害一方可向对方主张赔偿。
王女士来电:下班途中开车捎同事,如果有交通事故的话我需要承担风险,能让对方签署协议,避免我承担责任吗?
法律援助律师:签署协议法律并不禁止,如果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可认定为合法有效,如果是驾驶员出于主观故意或者主观过错导致同事受伤,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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