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定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对校园内学生手机及手机相关配套物品(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学校教师都有权收缴处理。①住校生:周一上课前由各班班主任统一收入保险箱保管,周五上午放学后发还学生。②走读生:一律禁止携带手机入校,若不慎带入手机,必须自觉上交班主任保管,发现后教师有权收缴保管。
2、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的,必须到班主任处填写申请表,专业处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后,再交给班主任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技能大赛、志愿者服务等),到班主任处填写申请表,经学生处同意后方可使用手机,班主任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保管。
4、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手机遗失、损坏等,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手机使用情况,与学生在校期间的评先树优、班级考核等挂钩。
二、保障措施
1、学校利用集会、主题班团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钉钉群等,对学生规范使用手机进行宣传和教育引导,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2、早晚自习、上课、实训等时间,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加强检查管理;课下, 由各专业处值班教师巡查,学生处、安保处、安全员督查;就寝熄灯后由值班教师、宿舍管理员等组织检查;值班领导、教研处、学生处对手机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管理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纳入考核管理。
3、保障学生与家长联系需求。①各班公布班主任电话号码,建立家长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加强沟通联系。②紧急情况学生可借用学校任何教职工手机与家长联系。
三、学生违规处理
1、首次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立即交由班主任保管一个月,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到期后通知家长到校领回,全班通报批评,责令学习相关规定,在班级作出检讨并公开承诺。
2、学生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由家长到校把学生带回,家教三天,深刻反省并在专业处公开承诺后返校,给予校内警告处分。
3、学生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三次或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由家长到校把学生带回,家教一周,视态度好坏和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劝退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4、拒不上交手机者按《关于加强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直接开除学籍,均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5、此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23年10月1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