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1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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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推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依法做好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等信息,组织好政府开放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十四五”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定期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空气质量、行政许可公示、环保热点问题督办情况等重点信息。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81条,采用文字、视频、图解等至少两种方式公开政策解读文件20篇。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83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798条。参加媒体在线访谈3期,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0件,按时办结69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做好相关栏目及时更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全部公开。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2年底,我局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均按要求在公开页面做好有效性标注。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便民服务,设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板块,为市民健康生活提供指南。配合省厅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确定纳入系统重点企业数量532家,基本实现对重要主体、重要行为等关注度高、使用需求大的信息全覆盖。在烟台电视台“社会广角”栏目开设专栏,累计收集并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环境问题2000余个。

(五)强化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会议重要议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区市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月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市直部门排名和得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夯实各科室各单位依法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8

0

0

2

0

0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0

0

2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7

0

0

2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调,个别信息没有做到第一时间发布等。下步,我们将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探索开展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之外的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负责人解读等政策解读形式,使群众更容易接收、了解政策内容。二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对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内容责任分工,加强重点信息公开指导和督促,力争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收取过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制定印发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公文属性确定及政策解读“三同步”等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畅通环境信息公开渠道,激发公众的生态环境参与热情。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建议提案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20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内容集中在碳达峰碳中和、水源地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环保产业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方面。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代表、委员要求保密的外,办理结果复文内容都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配合建设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制定《关于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便利公众查询和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积极组织政府开放月、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知识进校园进企业、“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等,多渠道多频次加强宣传,积极倡导社会公众养成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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