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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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烟台市水利局根据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依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本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和烟台市水利局部门网站(http://slj.yant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786516,电子邮箱:sljbgs@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烟台市水利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靠。

(一)主动公开。2022年发布部门政策文件信息3条,发布文字、图解、负责人等形式解读信息8条;公开新闻发布会1次,对重点水利工作进行解读;通过各级社会媒体发布重点水利工作进展及与广大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水利信息;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核心要素信息,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烟台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会议审议等情况。2022年,通过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社会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市水利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3件,主要涉及内容为老岚水库建设规划信息、河湖长制信息等,全部按要求如期完成答复,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无相关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调整;制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办文办会公开机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制度;共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局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持续更新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2年,在局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共计发布水利工作信息1096条。

(五)监督保障。将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列入全局年度考核内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和方案,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部门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板块设置不明确,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

改进措施:进一步谋划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板块设置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分类发布制度,加强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制发公文“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以及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注明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二是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三是挥政务新媒体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主题宣传,扩大水利工作和政策的影响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度市水利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件,均按时限要求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并按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复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办好“开放日”,架起“连心桥”。11月份,举办以“聚力水源建设 护航港城民生”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充分展示政府工作,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办好“敲门周”,畅通“民意路”。12月份利用1周时间,深入开展“敲门问诊”活动。开展企业走访,帮扶解困;组织座谈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清单台账,对问题、诉求、意见建议立查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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