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数据库_烟台市 > 市政府文件_烟台市 > 烟政发
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3-077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1-03 发布日期: 2023-01-03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政府工作报告 分工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烟政发〔2023〕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20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争取突破万亿元大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外贸进出口促稳提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实际使用外资平稳增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完成省下达的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聚焦扩大内需战略,在稳定经济增长上培强新动力

(一)推动消费恢复扩容

11.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智慧商圈,打造特色街区,丰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高批零住餐等基本消费品质,打造5个区域消费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促进居住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筹集人才公寓5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9000户以上,按期交付24个回迁安置项目,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积极扩大文旅消费,打造滨海观光廊道养马岛—芝罘岛示范段,推进太平湾—烟台山综合风貌提升改造,加快建设芝罘仙境、海上世界、崆峒胜境,新建朱雀山野生动物园,构建山海相通、城岛相望、城乡相融的全域全季大旅游格局。(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天集团、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牟平区政府)

14.加快培育新型消费,繁荣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直播经济。(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5.建设养马岛国际音乐营,举办沙滩音乐节、海岸生活节,让城市红红火火、充满蓬勃活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牟平区政府)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16.谋划实施总投资2.2万亿元的537个市级重点项目,年内完成投资2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加快建设裕龙石化产业园,推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中交。(牵头单位:裕龙石化管委;参加单位:龙口市政府)

18.加快建设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烟台化工产业园,万华乙烯二期主体工程建设过半、15个延链补链项目投产,引领黄渤海南岸高端低碳石化产业基地加速崛起。(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蓬莱区政府)

19.推动上汽通用凯迪拉克高端新车型量产上市,启动建设全新纯电中高级轿车及电池电驱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20.实施100个过亿元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推广“四证齐发”审批模式,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建设国际性综合立体交通枢纽

22.实施35个重点交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91亿元,打造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烟台样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3.基本完成潍烟高铁铺轨,实现莱荣高铁通车,开工建设栖霞至莱州高速公路,加快荣乌高速改扩建,实施5条国省干线建设,打通对外联络大通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城市快速路部分路段通车,开通40条定制公交。(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公交集团)

25.新改扩建83条市政道路,打通16条丁字路、断头路,新建4500个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建成智慧交通一期。(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

27.实施龙烟铁路市域化改造,建设烟台南站及动车所和6个“零换乘”综合交通枢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8.建成蓬莱国际机场二期。(牵头单位:烟台国际机场)

29.推进莱州港疏港铁路工程,谋划裕龙岛、蓬莱东港区铁路专用线,推动德龙烟铁路一体化运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强化外贸支撑作用

30.加密RCEP客货航线,开通美洲洲际货运航线,稳定发展对非洲杂货班轮、中欧班列,畅通中日韩“海上高速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办公室(口岸办);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

31.深化关地协同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烟台海关)

32.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口岸办))

33.推动货物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积极融入胶东沿海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4.推广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市场采购共享计划,建设全球矿产品保税混配中心,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量质齐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贸促会、黄渤海新区管委、综合保税区管委)

三、聚焦链式集聚提升,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构筑新优势

(一)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

35.深入实施“9+N”制造业集聚培育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6.做实16条重点产业链“链长制”,逐链引育创新平台、策划品牌会展、培育专业团队、招引重大项目。做大做强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两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汽车、清洁能源等13个省“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形成绿色石化、有色及贵金属两个2千亿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各产业链链办)

37.突破发展福山、莱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福山区政府、莱阳市政府)

38.投用牟平蓝色药谷生命岛医用同位素创新应用基地、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业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牟平区政府)

39.建设卫星产业园、空天海战略装备智造城。(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加单位:高新区管委、黄渤海新区管委)

40.支持各类科创平台建设,建成投用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省实验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黄渤海新区管委)

41.加快建设新药创制省实验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牟平区政府)

42.积极创建矿山固废资源循环利用、微纳传感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3.大力实施企业倍增计划,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力、市场占有率内涵式倍增。(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4.新增上市及过会公司8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5.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6.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7.树牢“重企扶企”理念,深化细化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支持广大企业家心无旁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拓展提升现代服务业

48.实施百强企业培育专项行动,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9.推进工业设计小镇、世界设计公园加快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业设计联合创新学院,继续办好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积极申建世界设计之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参加单位:蓝天集团)

50.加快建设黄渤海国际陆港、胶东智慧物流港、胶东综合物流产业园。(牵头单位:福山区政府、莱阳市政府、莱州市政府)

51.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2.开展金融支持蓝绿融合发展创新实践,建设财富管理金融创新园,拓展供应链金融,做活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打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参加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山东工商学院)

53.办好世界石油和化工产业博览会、化工新材料国际创新大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54.办好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全球智慧能源高峰论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5.办好医药创新与发展国际会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6.办好国际葡萄酒博览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57.开展智慧工厂、智能产线“百企千线”示范推广行动,推动华为大数据产业园、“8K+元宇宙”游艺创新城区、中电光谷产业园建设,打造烟台智算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龙口市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芝罘区政府、市大数据局)

58.利用我市“绿电”资源优势,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引导重点企业率先实现低碳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9.举办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大会,推广应用标识解析体系,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平台企业发展,加快胶东经济圈数字经济生态产业园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先行城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聚焦科教强市人才兴市,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上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教育支撑

60.推动高等教育扩量提质发展,支持驻烟高校设立博士点、更名升格大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1.全面深化与北京大学合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62.全面深化与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的合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3.建成烟台大学黄渤海新区科教园、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64.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加快构筑高水平特色职业院校集群,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产教融合示范标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5.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课程改革和校长教师队伍管理改革,新改扩建中小学33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6.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67.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新增幼儿园学位1万个,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强化科技支撑

68.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八角湾科技创新区、黄石湾海洋经济创新区、环磁山国际科研走廊等科创集聚区。(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高新区管委)

69.强化原创性引领性技术研究,实施20项以上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争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1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70.实施产业链科技协同创新工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各产业链链办)

71.支持企业共享科研资源,培育专业化科研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完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72.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3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73.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

74.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打造人才集聚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5.积极举办高层次科技学术论坛,加强与战略科学家合作,引进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76.实施“烟台工匠”建设工程,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新增高层次人才9000人以上,培育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77.完善人才保障政策,提高人才公寓的适用性和使用率,探索高成长创新型企业“人才定制房”政策,让各类人才在烟台安居乐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8.实施青年人才“百千万”集聚计划,全年引进不少于400名博士、5000名硕士、6万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9.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让青年与城市同呼吸、共成长。(牵头单位:团市委)

五、聚焦全面绿色转型,在智能低碳城市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一)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80.持续壮大清洁能源规模,打造“核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格局。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占比54%。(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1.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海阳核电二期,建设招远绿色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开展海阳国家级先进能源示范区、莱阳清洁能源基地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海阳市政府、招远市政府、莱阳市政府)

82.实施风电向海行动,争取华能上海电气半岛北、三峡半岛北海上风电场并网发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龙口市政府、牟平区政府)

83.实施光伏倍增行动,实现中广核招远海上光伏项目并网发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招远市政府)

84.争取4个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龙口市政府、蓬莱区政府)

(二)打造双碳示范载体

85.丁字湾双碳智谷,开工建设核电及风电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项目,打造全省绿电生产样板区、国家零碳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海阳市政府)

86.“3060”创新区,建设新能源设备产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高地。(牵头单位:莱山区政府)

87.长岛国际零碳生态岛,加快清洁车船替代,高水平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牵头单位:长岛综试区管委)

88.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做强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牵头单位:蓬莱区政府)

89.推进东方电子智能科技园、东德氢能核心装备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高新区管委、黄渤海新区管委)

(三)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90.推动核能供暖工程远距离延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海阳市政府)

91.新增市区工业余废热供暖100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92.开展万华聚氨酯路面材料试验示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93.加快生活固废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94.加快绿色建造产业园区建设,建成6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新增绿色建筑8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5.新增1万个汽车充电桩。(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6.新增200辆氢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烟台港集团)

97.推广垃圾分类及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四)加快建设美丽烟台

98.全面整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三线一单”,改造提升“两高”行业能效,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9.实施66个现代水网项目,老岚水库具备蓄水条件,开展大沽夹河综合治理、县域“母亲河”全流域治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00.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内建成区雨污全部分流、黑臭水体全部清零。(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101.开展28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2.启动建设大南山等10处山体公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福山区政府、牟平区政府、蓬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黄渤海新区管委;参加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3.改造提升南山公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4.打造山海步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蓝天集团)

105.推动长岛争创国家公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岛综试区管委)

106.支持昆嵛山创建全国一流自然保护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单位:昆嵛山保护区管委)

六、聚焦海洋经济突破,在建设现代海洋强市上迈出新步伐

(一)建设世界一流港口

107.强化“十港联动”,做强烟台港载体功能,发展智慧绿色港口,建设烟台港广场第四代港口新基地,构建现代航运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烟台港集团、烟台海岸带海上世界和大沽夹河生态带建设推进委员会)

108.加快港口工程建设,启动芝罘湾港区客滚业务搬迁,加快蓬莱东港区扩建,建成西港区30万吨原油码头二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蓬莱区政府、烟台港集团)

109.开工建设烟台港至裕龙石化输油管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裕龙石化管委、龙口市政府、烟台港集团、其他管道途经区市政府)

110.放大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优势,建设中国北方矿石、能源等储备中转中心,做强东北亚滚装运输中心、全国商品车转运基地,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4.5亿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烟台港集团)

(二)壮大现代海洋产业

111.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实施现代渔业“蓝色良种”工程,深入开展海洋牧场“百箱计划”,新建8座深水养殖网箱。(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12.大力发展高端海洋装备,建造新一代风电安装船,投用海上卫星发射工程船,建设蓬莱高端海工装备基地,打造海洋装备全产业链生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3.建设山东海工装备和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海工装备研究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14.支持哈工程烟台研究院筹建卓越工程师学院。(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115.突破发展海洋文旅,建设旅游码头,丰富海岛游、海上休闲等业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6.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117.强化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加强国控入海河流水质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18.推进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19.深化莱州湾、丁字湾等重点海湾治理,创建美丽海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20.以绿潮、赤潮防治为重点,建立海洋生态网格化预警监测机制和综合研判决策机制,有效应对海洋生态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参加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上绘就新画卷

(一)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12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单位:各区市政府)

122.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5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3.深入开展种业振兴行动,培育小麦、花生、甘薯等一批突破性新品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4.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开展新一轮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新型主体培育、技术创新、品牌重塑、质量升级,全方位提升烟台苹果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5.打响烟台大樱桃、莱阳梨等区域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加单位:福山区政府、牟平区政府、栖霞市政府、莱阳市政府)

126.做优海产品、畜禽、粉丝及深加工和花生及食用油等优势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27.培育壮大预制菜等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加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28.打造国际葡萄酒小镇,高标准建设国际葡萄酒城。(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

129.实施丘山谷休闲体验园区二期工程。(牵头单位:蓬莱区政府)

(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30.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改建农村公路2135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1.完成580个单村供水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32.建成4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3.改造清洁取暖11.2万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4.推进百万吨禽粪资源化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135.完成3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6.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加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三)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37.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富民工厂”“创业车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8.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完善农村电商配套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39.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训农业技术骨干1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141.强化村级组织建设,严格按标准落实村干部报酬,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争先晋位擂台比武”活动,让农村成为干事创业的热土、和睦幸福的家园。(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八、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促进区域协调上构建新格局

(一)聚力突破中心城区

142.实施总投资3351亿元的406个城建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807亿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3.集中力量突破核心区,建立划片攻坚、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引领,抓好重点项目,疏解老城功能,导入新兴业态,均衡公共资源,尽快实现核心区功能大提升、面貌大改善。(牵头单位: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参加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4.统筹推进“三城联创”,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实施20个片区和362个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5.推进历史文化中轴复兴、环山路百年工业走廊、登州古城等保护性改造,让城市遗产焕发时代风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芝罘区政府、蓬莱区政府)

146.更新改造体育公园,引进体育赛事、音乐演艺等业态,建设“年轻态”青春活力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蓝天集团、莱山区政府)

147.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95个市级示范项目,完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可透水地面占比达到41%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8.开展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49.实施海上调水工程。(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50.提升“新城建”水平,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构建城市智能感知体系,投用城市体检、智慧排水等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1.新建3000个5G基站,创建国家级“千兆城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振兴县域经济

152.支持龙口壮大绿色石化、高端铝材等产业,推进高端低碳绿色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建设,打造县域高质量发展北方样板、山东龙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口市政府)

153.推进龙口市东海生命科学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口市政府)

154.支持招远加快建设黄金科创园、健康食品产业园,擦亮黄金之都品牌,打造绿色能源、植物基之城。(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政府)

155.支持莱州加快黄金、石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大力发展银海化工、临港临电产业园,推进新材料、新能源、新港口、新城市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莱州市政府)

156.支持海阳壮大清洁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做强东方航天港,研发东方慧眼星座遥感卫星,建设空天信息服务示范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海阳市政府)

157.支持莱阳推进绿色高端原料药产业转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莱阳市政府)

158.支持莱阳国际绿色食品城建设,叫响中国梨乡、中国恐龙之乡、中国预制菜之乡名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莱阳市政府)

159.支持栖霞建设永续水源地、生态功能涵养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栖霞市政府)

160.栖霞市与黄渤海新区联手打造松山产业园,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牵头单位:栖霞市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

九、聚焦改革开放共赢,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开拓新局面

(一)积极主动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61.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冰轮环境、泰和新材管理体制试点改革,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统筹运营,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162.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源建设攻坚,深入实施财政支出管理方式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64.深化地方法人银行系统化改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参加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165.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整合。(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66.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更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

167.开展招商引资质效提升年活动,重塑招商工作机制,实现招商精准度、质量效果、服务环境“三个提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68.办好跨国公司高层对话会等活动,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平台招商,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169.进一步深化与央企强企合作,加快国电投核能总部、东方电气区域总部等总部基地建设,吸引更多总部机构落户烟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0.加强与国际友城的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国际“朋友圈”。(牵头单位:市外办)

(三)提质增效做强经济园区

171.推动省级以上经济园区二次创业、全面提升,实施开发区“一号产业”培育行动,确保2023年发展速度高于上年、经济指标增长高于全市、总体指标高于全省平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有关区市政府)

172.国家级开发区要领先发展,对标先进园区,立足自身优势,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先行示范区。(牵头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招远市政府)

173.烟台高新区要建立高质量提升机制,优化“一区四园”布局,开辟新的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

174.支持自贸区推出更多创新成果,支持综合保税区培强新兴业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黄渤海新区管委、综合保税区管委)

175.中韩、中日、中德产业园要抓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机遇,选准突破方向,创新合作模式,加快塑成比较优势,拓展对外合作新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黄渤海新区管委、高新区管委、牟平区政府、招远市政府)

(四)瞄准一流优化营商环境

17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牵头单位: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177.健全“互联网+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178.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高频场景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79.健全“政企通”服务体系,全方位提升12345政务热线服务水平,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服务企业专员工作专班)

180.培育“信用烟台”品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1.完善城市大脑功能,发挥城市运行中心作用,全面推广镇街综合数据平台,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大力推广“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加强集成化、一站式服务供给,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培育“无证明城市”品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82.培育“一企一档·免申即享”品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十、聚焦民生福祉改善,在促进共同富裕上展现新作为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83.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新设城乡公益性岗位2.5万个左右。(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4.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健全双创公共平台服务体系,开展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6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185.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86.开展社会保险“精准扩面”行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7.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提高居民二孩、三孩生育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188.适度提高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89.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整合盘活养老资源。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为5000户特困独居老人提供远程监测照护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90.新增托位5000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91.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慈善城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三)推进健康烟台建设

192.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重点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9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救治能力建设,建成投用15处疾控中心,加快市中医院幸福新城院区等项目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参加单位: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194.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改造30处老旧乡镇卫生院,建成350处县级以上示范村卫生室。(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95.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提升家庭医疗服务精准化水平,守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繁荣发展文体事业

196.开展优秀文化“两创”活动,打造沿黄渤海文化体验廊道、胶东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97.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大本土文化挖掘和整理力度,完善保护机制,打造一批示范样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198.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高水平建设长岛北庄遗址公园、山东解放区海关关史馆。(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单位:烟台海关、长岛综试区管委、芝罘区政府)

199.完善四级文化服务体系,创建一批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0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大中型群众性体育活动300场以上,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五)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201.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突破年活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202.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

203.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04.加大违建治理力度。(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205.提高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6.新建改造一批标准化农贸市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07.开展“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208.强化食药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09.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210.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211.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212.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惩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13.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14.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15.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216.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深化参政议政直通车机制。(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17.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18.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219.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20.严控“三公”经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再压减5%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以上分工意见,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抓总作用,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会同各参加单位逐项研究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年度任务目标,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列出季度进度计划,填写《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做好所负责的具体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在本辖区的落地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完成情况。市考核部门要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力求涉及事项逐项落实、对账销号、限时清零。


附件:1.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docx

          2.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docx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 分享:
政策解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