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12U/2023-01075 成文日期: 2023-01-26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文体服务活动

烟台市博物馆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启动了!

日期:2023-01-26      来源: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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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等六部委《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经国家文物局研究,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烟台市博物馆荣获常态化“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收藏活动,倡导合法、理性的收藏理念,满足广大收藏爱好者的文物鉴定需求,加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烟台市博物馆2023年将举办系列公益性文物鉴定活动。

活动时间

第一场

5月18日(星期四)

9:00—11:00

第二场

7月15日(星期六)

9:00—11:00

第三场

10月1日(星期日)

9:00—11:00

活动地点

烟台市博物馆文化中心主馆区 负一层学术报告厅

活动形式

1.本活动须电话实名预约,每人最多预约3件藏品。预约电话:0535—6232976,服务时间:9:00-16:30。

2.活动当日送鉴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核对信息后方可进场。

3.经工作人员核验待鉴物品信息后,现场签署《烟台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4.专家现场鉴定,并口头告知鉴定意见。

鉴定范围与类别

古代书画、玉器、明清瓷器、铜器、碑帖、杂项。(不含邮票、钱币、古生物化石以及外国文物)

1.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

2.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

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温馨提示

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藏品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鉴定,若属涉案文物的,则上报相关部门:

1.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属于保护范围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只提供器物照片或器物类别超出本次鉴定咨询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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