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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丨《烟台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日期:2023-01-19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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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服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和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牧动卫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的,制定此《方案》。《方案》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有哪些?“先打后补”对象有哪些?强制免疫要达到什么标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为您作政策解答。

一、《方案》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有哪些?

根据《方案》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另外,需免疫布鲁氏菌病疫苗的奶牛场,在经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可按照布鲁氏菌病免疫技术方案实施免疫。各区市也可以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狂犬病、炭疽、羊痘等疫病实施全面免疫。

二、“先打后补”对象有哪些?

自2023年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范围由畜禽规模养殖场扩大到专业户。原则上,规格畜禽养殖场和专业户自行采购疫苗进行免疫,对确实无法实现自购自免的专业户及散养户,在2025年之前由各区市组织做好兜底服务。

三、强制免疫要达到什么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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