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3-01-1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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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定位、高点谋划,以“抢”的劲头、“拼”的姿态、“实”的作风,坚决扛起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使命担当,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时代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贡献住建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以“三争”工作新突破,抢占事业发展新高地。牢固树立“有项目就引,有资金就争,有政策就抢”理念,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始终保持与省住建厅和国家有关部委密切对接,成功获批海绵城市、“新城建”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3项国家级试点、住建领域行政许可“五化五心”创新等6项省级试点、争取“第一批山东省绿色社区名单”等21项省级支持政策;累计争取各类资金22.08亿元,并充分利用央企在产业发展和投融资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积极导入产业项目,已签约深圳嘉达、牟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天元总部基地、外资公司等17个项目,引入外资2.57亿美元。

二是以“试点先行”新思路,开创试点工作新境界。城市更新方面,制定《烟台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等3项政策文件和《烟台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等8项工作制度。印发《烟台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覆盖8个维度、60项体检指标,完成中心城区“城市病”诊断。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筛选论证实施项目98个,总投资2615亿元。结合美好社区创建精心筛选12个试点项目已开工11个通过成立城市更新基金、银行贷款、发行专项债等方式累计达成融资意向1253.6亿元,获批500亿元,实际到位125.8亿元为城市更新工作开展创造有力条件。新城建方面,印发《烟台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成立新城建战略发展(烟台)研究中心和全省首家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工程研究中心,全面打造“新城建”领域思想库、智囊团。启动“城市体检系统”、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智慧排水”和“违建治理监控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1+2+N+1”的“新城建”框架体系初见成果。海绵城市方面,获批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获得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制定出台《烟台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4)》《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全域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政策支撑。按照“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原则,梳理筛选包含88个项目的示范项目库,率先开展八角河公园、沈阳路、通海路提升改造等20余个项目建设,全面实践“渗、滞、蓄、净、用、排”技术路径,打造一批系统性、创新性强的示范样板。

三是以“产业转型”新动能,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建筑业方面,倾力打造建筑业总部基地,累计招引优质建筑业企业30家,纳统超百亿元,成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扶持山东上元、烟台业达建工等13家企业获得一级总承包资质,全市一级总承包资质以上企业达67家。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同比增长50%,全省排名首次跻身前三强,增幅全省第一。房地产业方面,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制定出台36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面向全市卫健系统医护工作者、现(退)役军人、公安干警、应急救援人员、高端人才等群体精准开展“手拉手”定向营销活动,累计成交商品住宅27810套、成交额257.8亿元,商品房去化周期回归合理区间。举办“烟台市首届线上房交会”和“第20届烟台市住博会”,成交商品住宅2318套、成交额29.33亿元。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00亿元。

四是以“绿色发展”新理念,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深入践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持续擦亮城市生态底色。全力打造绿色建造产业链。出台《关于促进全市绿色建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依托“政银企”联盟,与建设银行等12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每年对绿色建造企业提供不低于600亿元信贷支持。举办“烟台市绿色建造产业项目线上推介会”等7场线上线下招商活动,外出走访企业45批次,精准对接100家重点招商企业,福山、牟平、蓬莱绿色建造产业园已投产山东优科尚品等8个项目、在建深圳嘉达等13个项目、签约中铁建工等27个项目正谈东方雨虹等13个项目,涉及资金370.76亿元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应用水平。制定《关于加快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从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造等12个方面,构建建筑领域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资源协调体系。省内首创《烟台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明确禁止燃烧性能B1、B2级保温材料在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5%,超过全省平均10个百分点,新增绿色建筑面积963.53万平方米,实现全覆盖。全面铺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出台《烟台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导则》《烟台市建筑垃圾量计算标准(试行)》,招标确定3家特许经营企业,启动市区3处、其余区市各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其中,招远市、莱阳市、海阳市已各建成1处产业基地。

五是以“融合发展”新目标,描绘城乡建设新画卷。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主力军”“排头兵”作用,全面推进

406项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已全部开复工,开复工率100%。市住建局承建项目已开复工14项,其中环海路改造提升、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市区部分主次干道罩面工程3个项目已完工。启动山海步道环线建设,芝罘、莱山标段完成消防配套施工及路灯改造提升。全力推进朝阳所城房屋修缮,完成28个院落改造 ,启动崆峒胜境酒店、码头建设。深入实施疏堵保畅工程,督导打通22条丁字路、断头路,畅通城市微循环。建成7236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新增停车泊位710个,有效缓解群众出行难问题。

六是以“民生实事”新进展,书写群众幸福新篇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持续强化物业管理。制定出台《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和系统化创新,配套出台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评分标准》等12项制度,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供法律支撑。深入开展物业覆盖专项行动,市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业委会组建率达到80%。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新版《烟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在原有11项基础类改造内容基础上,增加10项改内容,户均改造标准从1.5万元提升至2万元推行“四前置”“四监督”改造模式,经验做法全省推广。优化升级“智慧旧改”管理系统,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年完成393老旧小区改造,7.8万户群众享受改造成果。稳步推进住房保障。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盘活存量资源,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11963727万元。多渠道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筹集,全年筹集人才公寓7663套,发布招租公告7062套,满足不同层次高学历人才居住需求。启动6874户棚户区建设,有效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启动“回迁安置提速”三年攻坚行动,全年完成58个回迁安置项目建设、24468户回迁新居。持续优化农村居住环境。成功获批3个中国传统村落、8个省级特色小镇和20栋省级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累计争取中央、省级村镇建设资金2.8亿多元。统筹推进农村“三改”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等工作,圆满完成农村清洁取暖16.3万户、农村改厕3006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620户的年度任务目标。新增3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1处,配套建设建制镇污水管网70公里以上。

七是以“安全生产”新成效,铸牢和谐稳定新屏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时时放心不下”“须臾不能放松”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时刻认紧绷安全生产弦。制定印发《落实全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管理举措》《职工安全隐患排查与举报奖励制度》等多项政策文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基础。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一企业一项目一档案”电子台账,为实行差异化监管奖惩奠定基础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围绕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等“十大”易发事故部位环节开展专项整治,选派36名业务骨干到18个企业项目开展“点穴式”驻点,累计发现隐患12268依法依规立案查处205家企业,形成有效震慑。深化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应用,研发推广预拌混凝土监管、质量检测监管、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等7个智慧平台,建成星级智慧工地314个。大力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研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推广“告知、问询、查看、核实、登记、报告、应急、鉴定、整治”“十步”工作法,累计排查城乡自建房455万栋,排查总量全省第三,401栋C、D级危房全部完成整治。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制度)。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服务指南及执法人员清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执法证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动态调整。

二是普法学法方面,积极打造媒体普法阵地,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教育板块,大力开展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言。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测试,提高法治意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任务,充分利用各种普法载体,围绕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结合住博会、双报到活动,组织局有关业务科室、单位现场办公,向广大群众宣传建设法规知识。

三是政务公开方面,对照《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会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及补贴发放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信息共计167条;通过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435条、通知公告102条、工作动态131条、党建政工15条、党史学习教育17条、图片新闻12条、网上公示信息103条、政策法规2条、政策解读1条,共计81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烟台住建”发布信息354条,订阅人数达31909人。处理依申请公开153件,回复网上民声及12345热线共118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行重大决策前,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听取有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建议,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作为合法性审查的提报资料。建立法律顾问机制,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所有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二是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建筑节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涉及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城市建设、房地产业、建筑施工行业、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予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加大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审核办法,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规范审查行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采用会议形式经局政策法规科审核通过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学习的自觉性不够,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高,创新性、系统性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理念还不足。主要原因是法治理念有待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依法治国理论的钻研还不够深入。

普法工作仍有不足。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氛围不够浓,受客观条件制约,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宣传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开展还不够深。

三、2022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烟台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将法治建设做为局党组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有力的推动了住建系统法治建设上了新台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带头学法。以“加强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为主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记录和责任追求暂行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对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改革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二是带头普法。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建法字〔2021〕9号)和《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烟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7月份印发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烟建法规〔2022〕4号)文件根据烟台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开展市住建系统“养老反诈”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住房领域的“以房养老”、“以房抵押”、“返本销售”等行为进行普法宣传和主题教育,为及时对普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带头用法局党组各项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对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堵住决策的非法性。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牵引,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学习,部署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二)以更高的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研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决策后评估机制。

(三)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出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管理意见》,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参谋助手和顾问智库作用。

(四)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取得成效,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五)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问题,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特别是高质量发展考核相关工作,通过“双随机”“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方式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工作及考核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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