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四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莱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田维河校长任组长,肖续斌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级部主任为成员的第二实验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方案。
2.根据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决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等。
(二)各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田维河为组长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单位新冠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
1、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维河(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肖续斌 韩国萍
成 员:孙 磊 原青英 潘晓华 任翔丽 曲迎迎 姜松杰 王丽媛
侯彩霞 王博卫 李 婧 娄伟芳 王蕾蕾 赵 洁 秦建波 张艳蕊
2、学校成立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肖续斌同志为主任、孙磊同志任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七名级部主任、张艳蕊为成员。主要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统筹、协调和调度,汇总报送工作信息、应急处置等工作。办公室下设合综合协调组、医疗后勤组、信息数据组、留置观察组、教学调控组、宣传教育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调度、工作协调
组长:肖续斌
组员:全体班子成员 张艳蕊 各级部主任 48名班主任
医疗后勤组:负责医学处置、防护、消毒等
组长:孙磊
副组长:原青英
组员:39名班主任 消毒人员
(1)负责学校的教室、运动场、图书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门厅、楼道、楼梯、传达室、垃圾箱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及发现疫情后病源区、临时留置观察区的终末消毒;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及大环境治理工作。(孙磊)
(2)负责防控物资的储备;消杀药具的供应和药液配制;临时留置观察场所及设施的设置与配备等。(原青英)
信息数据组:负责统计报送数据、信息等
组长:张艳蕊
副组长:级部教师
组员:班主任老师
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晨检、午检、晚检,并做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留置观察组:
组长:孙 磊
组员:张艳蕊、各级部主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协助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人员临时留置观察和跟踪监控工作。
教学调控组:负责调整教学、师资调配等
组长:韩国萍
组员:各级部主任 全体教研组长
宣传教育组:负责按时上报本单位日常工作信息、随时上报突发紧急情况。
组长:潘晓华
组员:池春萍 刘忠杰 各级部主任 各班主任
疫情发生时,学校根据市教体局的部署,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应急防控措施。
三、应急准备
(一) 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好防大疫、防长疫、防猛疫的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 落实各项措施
1.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指定张艳蕊负责每天按要求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防控值班电话2213967、 3071163。
2.严格落实“两检"制度。做好每天的晨、午检,进行体温监测,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在做好学校常规检查的同时,要通知学生家长每天上午、下午上学前要进行身体状况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或居家治疗,居家满14天且症状消除、体温正常满3天后方可回校。(孙磊 张艳蕊)
3.严格缺勤师生联系制度。要对缺勤师生员工每天进行两次电话联系,随时掌握缺勤人员的行动和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若缺勤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迅速上报市教体局防控办。(孙磊 张艳蕊)
4.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制度。加强教室和活动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天上午和下午大课间各通风一次,每次至少30 分钟,晚上教室无人后可保持开窗通风。要按照学校消毒技术指南,安排专人每天对教室、运动场、图书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门厅、楼道、楼梯、传达室、垃圾箱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及教职工车辆进行两次全面消毒(不得安排学生消毒)。其中,门把手、桌椅、楼梯扶手、水龙头、饮水机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是消毒的重点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师生使用后的口罩要集中放置到一个指定垃圾箱,进行集中消毒处理。对出现新冠肺炎患者的师生,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由掌握有关消毒知识的人员及时对该患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进行终末消毒。非专业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相关培训。晚上教室无人后可用紫外线消毒车进行消毒。(孙磊 消毒人员)
5.加强手卫生教育。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满足手卫生要求,确保洗手水龙头充足,洗手间要配备足量的免洗手消毒剂。教育学生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楼梯扶手等公共物品和部位,接触物品、咳嗽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流动水洗手,或者用免洗手消毒剂。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各班主任)
6.做好应急演练。针对突发传染病疫情流行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增强实战能力。(肖续斌)
7.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校。疫情期间,严格控制学生的一切校外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医院、游戏厅、车站、商场、网吧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与陌生人接触。每天学生的校外走读路径由家长报学校。(原青英 姜松杰)
(三)做好物资和设施储备
设立物资储备室,配备足量的传染病防控物资,体温测量设备(至少每班一支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口罩、手套、紫外线消毒车、挤压式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84消毒液和喷雾器、防护服等。配备红外热成像测温仪、移动空气消毒机等设备。完善储备机制,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原青英 王丽媛)
设立临时留观室和隔离室,使用时做到一人一室,临时留观室和隔离室确保通风良好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室内配备水银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基本医用物品。(张艳蕊)
(四)加强人员管理
1.严格控制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组织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课间活动要以班级为单位,尽量避免不同班级之间学生接触、交流。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非经允许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韩国萍)
2.学生教室要按楼层、区域分区管理,专人负责,避免各楼层、区域间相互传染。通风不畅的教室不得使用。(韩国萍)
3.分级部实施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密集程度。(韩国萍 孙磊)
(五)抓好监督检查
制定操作性强的检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人员、职责、任务"三落实。主要负责人要熟悉本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经常查看教室、运动场、图书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门厅、楼道、楼梯、传达室、垃圾箱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田维河)
(六)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和派出所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并保持经常性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肖续斌)
附: 联防联控电话
市疾 控 中 心:2801060 市教体局疫情办:2279361 200027 2221027
妇幼保健院医务科刘旭辉主任:17616076995
公 安 局:2257669 文昌派出所:2566013 派出所杨警官: 18660068190
四、处置流程
(一)出现可疑症状的应急处置流程。
1.现场处置。在校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立即安排到学校临时留观室(留观室不得同时安排不同病例),并报告学校,安排张艳蕊陪护,张艳蕊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学校对可疑情况者要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马上通知家人来校跟进处置。(留观室和测温棚要设立班主任电话簿。)同时,对可疑症状者建立信息台账,记录可疑症状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出现的症状、当日活动范围、密切接触者及学校所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张艳蕊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防护服、N95 口罩、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2.送医上报。根据前期摸排《个人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张艳蕊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马上向市教体局和市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校进行初步筛查。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定点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医务科)派专车接到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3.加强管理。加强对有可疑症状者周围人员以及所在班级学生或办公室人员的管理(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室内通风消毒、维持秩序等),并做好密切观察。同时,迅速安排其他师生员工回到各自办公室或教室,不得随意走动。校园实行封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出校园。需要进入校园的工作人员须经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有效防护条件下进入,在校门口要进行出入登记。注:师生入校时出现情况,可参考上述流程,建议在校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点,供暂时隔离使用。
(二)出现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急处置流程。
1.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接到疾控部门通知,A学生(教师)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现场,统筹疫情防控各职能工作组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同时向市教体局报告(电话:0535-2279361,晚间:0535-2212702),市教体局防控办值班人员第一时间报局主要负责人后,并逐级上级,局防控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相关人员(刘永先、杨光、相关学段应急人员)第一时间到学校进行专业指导。
2.第一时间查明密切接触者。学校医疗后勤组负责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对A学生(教师)自接触日以来的活动轨迹、接触人员进行追溯和反复确认,查明所有密切接触者。
3.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在查清所有密切接触者后,学校医疗后勤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负责将A学生(教师)及所有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转送到学校临时留观点或应急隔离室进行隔离(确保单人单间,如临时留观点不足,在远离人员密集区域临时增设留观点)。综合协调组第一时间将情况逐级上报至市教体局、莱州市指挥部和烟台市教育局,并安排保安或管理人员在各临时留观点或应急隔离室值守,不到隔离期结束(未出核酸检测结果)不允许私自出门。医疗后勤组及时组织消毒人员对该学生(教师)经过的场所进行消毒。
4.第一时间核酸检测。A学生(教师)由疾控中心统一集中隔离,做核酸等检测。所有密切接触者在学校临时留观点隔离观察,并由市疾控中心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统一进行核酸等检测。
5.及时做好心理辅导。综合协调组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及时跟进,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提供周到的日常生活服务保障。教学调控组负责通过网络直播和录屏方式提供适当教育教学服务。
五、应急启动
(一)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医疗后勤组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组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
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调控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宣传教育组及时通报情况,开展心理疏导。
3.通风消毒。通风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留观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4.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密切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二)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非疑似病例但需住院治疗,要通知其家人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安排,住院治疗期间每天两次向学校报就诊情况,学校要做好详细记录。
(三)若可疑症状者经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为非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则由其家人接回家居家治疗,满足《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的复课标准后方可回校。居家期间,学校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情况追踪,通知家人每天两次按学校要求将《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报学校,学校要同时将《监测记录表》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在社区。
六、有关细则
1.离校就诊指引。
(1)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2)就诊结束回家路上,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学校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学校立即将情况报告市教体局和疾控机构,协商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疫情报告人掌握的为主,证明辅助验证。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乏力、呕吐、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五、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利用墙报、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让学生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合理作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培养“网络道德",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营造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和谐清朗的舆论氛围,保持社会稳定。
六、责任追究
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 各工作小组职责不明确,防控工作运行不得力的。
(二) 对于疫情报告、通风、消毒、饮食卫生等防控制度落实不力出现疫情的。
(三) 发生疫情后,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
(四) 发生疫情后,不服从统一指挥的。
(五) 违反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传播、发布谣言引起不良典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 有其他与疫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七、附则
本预案由莱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疫情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上级(或专业机构)的新要求进行修订、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疫情应急处置程序
2.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
3.莱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4.学校消毒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