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教师备课时必须考虑安全措施,将安全教育溶于每节体育课中。
2、学生上体育课及参加体育活动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准穿皮大衣、裙子、长袄、大褂,不准穿凉鞋、拖鞋、皮鞋、塑料底鞋。
3、学生进行单杠、双杠、跳箱、垫上技巧练习时,必须进行保护。
4、体育教师上课前必须对器材、场地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能上课。
5、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特别是激烈运动时,必须充分地做好准备活动,以免拉伤、扭伤。
6、学生进行投掷器械练习时(铅球)必须注意安全,要统一口令(统一投、统一捡球)进行练习。
7、运动队进行长器械训练时,投掷区内绝对不准有人。
8、对抗性项目练习(篮球、足球)中,不准有粗野动作。
9、对特殊病号(如有心脏病、生理缺陷的)应特殊对待。容易发生事故的体育活动项目不准参加。
10、体育组每学期对联合攀登器、单杠、双杠等器械至少检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