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程郭学校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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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程郭学校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反恐怖应急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是教育事业稳定发展的前提。依据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关精神,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我校安定稳定局面,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校内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预防、减少校园暴力和非法入侵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反恐怖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及时预防和处置校园恐怖事件发生。

二、工作原则

反恐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尽量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对发生的校园重特大事故,严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保障校园教学与生活秩序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校园内及学校组织相关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暴力和非法入侵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危害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恐怖事件。) 

四、组织机构

莱州市程郭学校初中部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贺奎强  

常务副组长:卞天晓 赵立学 毛福庆

组      员: 徐 涛 戴智辉 鲁旭东 周永生 李玉杰 高京涛

              李维萍 杜鸿涛 各部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修改、完善《莱州市程郭学校反恐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园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有效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学校预防校园突发反恐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和稳定工

莱州市程郭中学反恐工作相应应急小组  

现场处置小组  

负责人:徐涛 戴智辉  

职  责:在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周永生 鲁旭东  

职  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进行救护工作。  

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高京涛 李伟萍  

职  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并负责向新闻报送提供真实材料。  

保卫保障小组  

负责人: 李玉杰 杜鸿涛  

职  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的储备。  

五、校园恐怖事件预测预防(事故防范)  

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与他人团结友善、和睦相处、不恶语伤人、不与他人为敌、心胸宽阔、能包容和谅解对方,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冲突,为校园恐怖事件的发生消除隐患。由班主任排摸需要加强教育的学生的情况,平时注重对这些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教育。注意特别时期,毕业生临毕业时,学生的思想波动比较大,是校园暴力的高发期和多发期,加强管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条例的教育,使之知法、懂法、不触犯法律,从小做一个守法的学生。

校园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实行常务副组长负责制。常务副组长月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的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所、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候畅通。常务副组长应督促组员进行经常性的校园巡视,不让外校学生进入校园与本校学生打架斗殴,教育学生不参与社会的小团体,避免社会小青年到校发生暴力事件。常务副组长要了解学校教职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动态。

六、反恐工作应急处置  

校内如发现学生打架,目击者应及时劝阻并通知班主任级部主任和组织机构内任一成员,机构成员做好疏导调解,并交团委处理。如有学生受伤,医疗救护小组实施救护或报120急救,班主任负责通知有关学生家长。

政教处要定期检查门卫工作。门卫对来访人员要严格登记并及时与被访人联系;校门口如有可疑人员,门卫要立即通知安全常务副组长处理。如果有可疑人员强行闯入校门,门卫立即通报安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以及校长办公室,并记录该人的特征和有关资料。安全常务副组长负责全权处理,其他同志负责协助;校长办公室立即拨打110报警;对强行闯入校内,并有持械暴力行为的,门卫要予以阻止,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电话通知安全常务副组长。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各应急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就位。

发现校园恐怖事件的应急措施:

① 如果是教师发现歹徒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级部和安全常务副组长。

②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歹徒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级部和安全常务副组长。

级部主任负责指挥各级部教师以保护好学生为首要任务。级部主任接到发生校园恐怖消息后,应立即组织办公室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迅速掩护与歹徒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歹徒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可实行正当防卫。

安全常务副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总指挥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施暴者施暴,一面通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前往现场。

常务副组长负责善后工作处理,群体伤害事故由校长协助处理。发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事发(作案)有关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

七、信息报告  

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班级、级部主任为信息监测员,综合信息组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及时发现校园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恐怖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校长汇报,不迟报瞒报。  

对构成恶性突发事件的,应按《安全事故预案》向市镇两级政府或教育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镇政府应急办或市教体局安监科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八、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对在预防、处置校园恐怖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处室和个人,学校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对在预防、处置校园恐怖事件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执行公务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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