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梁郭中学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级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稳定与平安,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处置、加强保障的原则。
(四)事件分类与分级
1.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主要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等。
2.事件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校园安全事件(Ⅰ级):指校园内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2)重大校园安全事件(Ⅱ级):指校园内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相关单位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3)较大校园安全事件(Ⅲ级):指校园内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个别部门、相关单位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4)一般校园安全事件(Ⅳ级):指校园内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调度相关责任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即可处置的事件。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设立由校长任总指挥,副校长任副总指挥,各处室主任为组员的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对工作。
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向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市教体局请示报告;
(4)组织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指挥部有关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工作的文件、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5)做好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预防和救助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应急工作的意识;
(6)承办上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指挥部交给的任务;
(7)分析总结年度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对工作。
2.应急日常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政教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情况分析和综合协调职责,提出处置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应急指挥部;
(2)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学校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工作;
(3)定期组织修订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4)建立健全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
(5)组织协调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3.应急咨询机构。应急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职责:
(1)分析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对应对方案、事件影响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2)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件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二)处置分工
应急指挥部、各安全事件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预警
(一)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包括:气象、地质灾害等预报信息,治安信息,相关单位检测、发现的异常信息,可能威胁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校园险情发生的其他信息等。
2.信息来源包括:校园工作、学习人员或其他发现、获悉险情人报告的信息,应急指挥部对近期事件和典型事件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的可能引发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的信息。
3.信息分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或采取救助应急准备。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启动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蓝色(Ⅳ级)、黄色(Ⅲ级)预警由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发布。
(三)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执勤,采取防范措施;
3.专业救助力量、指定救助力量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医疗卫生人员、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校园安全事件(Ⅰ级):由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应急办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市主要领导报告。市政府应急办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或到应急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
重大校园安全事件(Ⅱ级):由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应急办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或到应急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
较大校园安全事件(Ⅲ级):由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政府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市政府应急办领导到场,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校园安全事件(Ⅳ级):由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全权负责处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信息处理
1.重大以上安全事件发生后,各单位、专项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接报的重大以上安全事件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上报安全事件的信息应包括: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
(三)响应程序
1.当确认安全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协调公安、交通、医疗等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积极准备相应的人力、物资并整理信息。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的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等各项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立即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应急指挥部应依据安全事件的级别和种类,适时派出专家组,专家组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5.如果安全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指挥部难以有效处置或超出自身控制能力,要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并请求支援。
(四)新闻发布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相关新闻和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特别重大和重大校园安全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应急办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较大校园安全事件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般校园安全事件由决定启动预案的相关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3.做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应急办具体指导,由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迅速实施。
(二)社会救助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按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三)保险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四)调查和总结
1.现场指挥部应适时成立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调查小组,对事件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必要时对预案进行修改。
六、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公布应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在未发生重大事件期间,采取电话(移动通讯)值班方式;发生重大事件期间,采取办公室值班方式。应急期间,所有应急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24小时畅通。
(二)应急装备保障
各相关部门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制度,保障各种安全事件的救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保障本单位救助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并将救助力量的数量、专长、通讯方式和分布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以备应急时调用。
(四)医疗卫生保障
建立医疗联动机制,明确承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医疗咨询、救援和移送、收治伤员等任务的单位。
(五)治安保障
建立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行动现场治安保障机制,确保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
(六)物资和资金保障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生产、调拨和紧急供应。
2.财政部门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所必需的经费提供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应急指挥部应按规定使用、管理救助经费,定期向市政府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审计与监督。
七、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发布工作由事发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起草文稿,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由市委宣传部按规定发布。
应急指挥部应加强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校园安全基本知识,明确救助人员职责,掌握预防、报警、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公众校园安全意识,增强应对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培训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及参加应急救助行动的人员应接受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其他相关救助人员由各单位在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在职培训。
(三)演练
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管理办法经常性组织应急预案的安全演练,提高应对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加强各救助力量之间的配合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