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梁郭中学
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节优秀典型
选树表扬活动的通知
一、选树表扬项目及数额
烟台市级典型的指标分配我校可分别推荐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各1名。莱州市级推选1名优秀教师人选,1名优秀班主任人选,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1名师德标兵。
二、选树范围
(一)优秀教师参评范围:我校的专任教师。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范围:我校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前后勤工作人员。
(四)优秀班主任参评范围:我校班主任。
(五)师德标兵参评范围:在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已获得烟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烟台市级典型,如近3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选树条件
(一)优秀教师典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烟台市级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优秀班主任典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充分展现新时代班主任教师的良好形象,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烟台市级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坚守班主任工作岗位,组织管理能力强,班级管理有特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2.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德育活动丰富多彩,班风学风优良,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3.重视对班主任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研究,形成富有特色、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班级管理经验,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典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烟台市级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莱州市师德标兵典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习等各种不正之风,在教育教学中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实施素质教育,钻研教材和教学方法,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三年师德考核中至少有两年为优秀。
四、选树表扬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可根据典型选树条件和自身实际,书面申报烟台或莱州市级典型。本次申报烟台市级典型的个人,不再申报莱州市级典型。近3年(2019,2020,2021)有过此类荣誉(教师节表彰)和烟台及以上大部门表彰的荣誉不再参评本次莱州市级选树表扬。
(二)单位推荐
1.学校成立选树表扬领导和工作小组,认真研读市局方案,经讨论形成本校方案,并经过全体教师会表决,三分之二通过后实施。
选树表扬领导小组
组长:宋毅
组员:杨学良 滕春城 王相海 孙平平 赵林晓 段学明 杨明
孙延湖 吴立群 所世俊
选树表扬工作小组
组长:滕春城
组员:杨学良 王相海 刘托梅 赵艺
2.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分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三大类合并成一类统称先进个人进行自主申报。
3.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范围为领导班子和前后勤老师。
4.先进个人推荐人选采取“评议”的办法。
评议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交流,学校为评委提供“参评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民主评议分数(评议票的计算方法依据评委人数来定,评委超过20人最高分和最低分各去3人,不足20人最高分和最低分各去2人),工作小组算出评议分数。
学校选树表扬领导小组确定分数高者为推荐人选,总分数第一的优先选择表扬类别,依次进行。如表扬类别无符合条件的,按照评议分数推后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选。
5.单位拟推荐名单确定后,要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报送材料时,先报送烟台市级典型材料,烟台市级典型确定后,再按要求报送莱州市级典型材料。
6.莱州市师德标兵典型材料直接报送至党建办,联系人:姜宛坤,联系电话2270306,电子邮箱:lzjydj@126.com。
注:凡参选人员及参选人员直系亲属不参加评议打分。
(三)市局审核确定
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审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按照先烟台后莱州的顺序,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分层次确定拟表扬典型。烟台市级典型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评委进行评议,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择优推荐至烟台。
教育教学先进集体由各学校(单位)自主申报,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评委进行评议,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分层确定。
(四)表扬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于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各类优秀典型进行表扬。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课时量执行情况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师德师风有问题、疫情防控不严不实、安全底线守得不牢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推荐向教学一线倾斜。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规定教学工作量;除兼职任课的县镇以下(不含县镇)校长外,其他学校主要负责人不得推荐为优秀教师,学校其他负责人拟推荐为优秀教师的,须承担规定教学工作量,且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单位名额的15%。
3.切实保障交流轮岗教师的待遇。参加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含支教、跟岗研修)人员回原工作单位申报,在推荐过程中,各有关学校要对参加交流轮岗教师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在同等情况下,对经学校推荐且自觉服从安排参加交流轮岗人员优先推荐。
莱州市梁郭中学
2022年9月1日
莱州市梁郭中学推荐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公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学段 | 学科 | 职务 | 何时何地受过何 种奖励 | 推荐类别 | 备注 |
(限填3项) | |||||||||
1 | 吴慧芹 | 女 | 莱州市梁郭中学 | 初中 | 道德与法治 | 教师 | 2010.12被莱州市教体局授予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优秀班主任 | 乡镇 |
2 | 仲照芳 | 女 | 梁郭中学 | 初中 | 物理 | 教师 | 2020.12被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评为初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 优秀教师 | 乡镇 |
3 | 王建建 | 男 | 梁郭中学 | 初中 | 体育 | 教师 | 2018.07被莱州市教育体育局授予莱州市中小学体育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1..07被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体育局授予烟台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暨“中国体育彩票杯”体育联赛足球比赛优秀裁判员称号。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乡镇 |
4 | 姜利霞 | 女 | 莱州市梁郭中学 | 初中 | 语文 | 教师 | 2014.09被莱州市人事局、莱州市教育体育局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 师德标兵 | 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