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销售价格、收费依据信息

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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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

依据标准

收费范围

备注

配 套 费

50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

海政办发[2007]57号文

全市

配套内容:从热源厂、站规划红线起至热用户楼前入口阀门井出口法兰止的供热管网,公用热交换站等配套设施

取 暖 费

21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

海价字[2009]21号文及热燃处最新通知

全市

居民

33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

全市

非居民

热 损 费

取暖费总额的20%

建筑面积

《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单元供暖交费率不足70%,供热企业不予供热,为了解决分户控制单元用热率达不到70%的用户能用上热,经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等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各供热企业从实际出发,对于低于70%高于50%的单元需用暖户实行协议供热,本着用户自愿原则,对低于50%高于30%的单元签定协议,加收适当热损失补偿(暂定为热费的20%)后给予供热。

全市

单元供暖率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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