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招远市西苑学校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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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警报告

按照首接责任制的要求,校内任何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要立即上前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分管领导)。如果是学生发现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给老师或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情形严重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

二、应对措施

(1)如果是教职员工发现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应立即上前阻止,同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或带班领导)。

(2)如果是学生发现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给学校领导。

(3)学校领导(或带班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组织相关人员一起赶往现场,阻止欺凌者继续施暴,控制住参与欺凌的所有人员。当参与欺凌的人员较多,或持有危险物品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视情况配备安保器械,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前提下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立即报警求助。

(4)警戒疏散组要疏散围观人员,并设置警戒线,维护好现场秩序。

(5)如在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中,已经有学生受伤,医疗救护组要及时将受伤人员带离现场,实施初步医疗救助,并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家长或亲属。

(6)学校要及时联系事件双方家长,告知详细情况,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后续处理。

(7)如果有家长或社会人员举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学校应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8)由学校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处置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监控视频等途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涉法涉诉不宜由学校处置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9)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10)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11)学校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防止负面舆情蔓延和不良炒作。

三、善后处置

(1)学校要根据调查处置结果,寻找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要强化防欺凌专题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团结关爱同学、珍爱生命、不恃强凌弱。

(3)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实现对苗头问题早干预、早化解。

(4)加强视频巡查,完善探头站岗、鼠标巡逻防控机制,每月组织对欺凌易发区域和重点场所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分析,从视频大数据中梳理行为异常学生轨迹,甄别问题线索。

(5)加强人员巡查,组织力量深入到班级学生集中活动场所,对监控死角要注明标识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即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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