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5-6371187,传真:0535-6392807。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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