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政策简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困难学生,非寄宿住资助标准为500元/年。
二、资助流程
1.学生资助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集中发放。学生或家长需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申请责助学生需填写《第九小学学生资助申请表》。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2.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确定初步资助学生,学校成立领导、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以及三级认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需办理学生银行卡,并在学校账户收到学生资助拨款后,采用银行统一打卡发放的形式,按学期发放资助金。
三、学校资助联系电话∶6116878
四、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电话∶637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