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烟卫〔2022〕62号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答好我市中医药文化建设特色卷,推动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根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制定了《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推动齐鲁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有关要求和《烟台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为核心,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市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在烟台市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传播、产业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充分释放中医药的多元功能和价值。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取得显著成效,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达到25%以上,初步建立促进中医药文化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形成具有烟台特色的工作经验,为全省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综合改革提供借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保护
1.深化中医药文化内涵研究。按照“两个结合”“两个创造”要求,鼓励中医药机构、院校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工作,创作中医药文化作品。弘扬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和现代价值,探索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的路径和模式。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梳理和研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和单位申报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中医药古籍挖掘整理力度。及时搜集、抢救和保护散落在民间的中医药验方、秘方、技法和文献等,强化中医药活态传承,挖掘整理全市名医名家、医籍名方、道地药材、非遗项目等中医药文化资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二)塑造烟台中医药文化品牌
3.融合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药特色产业,创建以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为主体的中医药文化综合体。依托烟台市“中华老字号”企业,打造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充分利用名人名医、名店名堂、名药名企等资源打造烟台中医药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4.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将中医药预防近视、脊柱侧弯等纳入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内容。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范围,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师资培训,推动各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中医药、体验中医药、热爱中医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三)打造覆盖系统内外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
5.加强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坚持用“大医精诚”理念和中医药“仁和精诚”核心价值观培根铸魂。大力强化中医药机构文化内涵、文化主题、文化氛围和文化事业发展传承功能建设,提升其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建设,引领各级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场馆、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和功能建设,发挥中医药文化传播主阵地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6.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按照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选、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提升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管用水平,大力推进公立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和参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争创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7.加强基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基层中医馆、国医堂、村卫生室等群众活动场所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和资源建设中医药文化长廊、文化街区和主题公园,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打造覆盖系统内外、便民利民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四)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8.积极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走基层、进乡村,通过开展义诊、讲座、体验、展览展示、巡讲、文化作品征集、知识大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健康养生知识,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9.拓展中医药文化社会传播渠道。立足传统媒体,做好大众传播,策划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类栏目。适应移动化、分众化传播趋势,强化新媒体传播,利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传播推送力度,增强中医药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0.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拓展“一带一路”中医药合作国际市场,加强与墨西哥、菲律宾、日本、韩国等国家中医药教育、培训、医疗、保健、文化等合作交流。支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中医药“鲁班工坊”,促进中医药文化在沿线国家传播与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五)推进中医药文化产品创作供给
11.丰富中医药文化宣传形式。以普及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为核心,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普及性、针对性相统一,利用中医药文化科普读物和宣传品,以图书、宣传册、挂图、折页以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多种载体,面向群众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12.开发中医药文化产品。充分利用本地区中医药文化资源,调动系统内外积极性,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发中医药文化传播产品,利用数字、信息、网络等新技术,讲好中医药故事,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产品升级。〔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六)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13.拓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和产品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中医药与各类文化业态融合,推进中医药文化出版、演艺、影视、动漫、游戏等产业发展。充分挖掘中医药文化产业属性,开发推广包含中医药元素的日用品、纪念品、伴手礼、表情包等品种多样、特色鲜明、注重体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丰富中医药文化产品市场供给。〔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4.发展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实施“中医药+文旅”战略,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资源与休闲养生旅游有机结合,创建牟平崑龙温泉康养小镇等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莱阳威德健康小镇等“中医药特色小镇”,打造3-5条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推出莱阳莱胡参等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打卡地,开设中医药健康旅游“沉浸式”“交互式”主题线路、场馆和特色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指示,加强党对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多方力量,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形成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突出传承重点,明确创新方向,为推进齐鲁中医药文化建设贡献烟台力量。
(三)落实地方责任。各区市卫健局、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中医药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统筹力量、精心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四)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形成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的良好局面,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