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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举行旅游纠纷仲裁四级调裁体系推进暨芝罘区分中心揭牌仪式—高标准创建全国首批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
发布日期:2022-09-29 11:35:32 信息来源:

  9月29日上午,烟台市旅游纠纷仲裁四级调裁体系推进暨芝罘区分中心揭牌仪式在芝罘区“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举行。文化和旅游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烟台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烟台仲裁委员会、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市司法局、芝罘区政府相关人员,旅游景区协会、旅游饭店协会、旅行社协会和重点文旅企业负责人、媒体记者等4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2021年6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通知》,确定19个省(区)的34个城市为试点地区,山东仅有青岛、烟台两家。2022年3月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的意见》,坚持高标准创建全国试点城市,明确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建“1435”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新模式,旨在为全国试点工作提供新路径,全力开创文旅法治建设新格局,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海滨城市。

  试点工作一年来,市仲裁办和市文旅局着力在打造旅游仲裁新模式、提升新效能、树立新形象上使长力、见成效,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烟台市将以本次揭牌仪式为新起点,全力推动试点工作上新台阶,助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旅游投诉处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贡献“烟台力量”。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充分肯定了烟台在创建全国首批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对高标准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烟台经验”提出了指导意见。

  仪式结束后,各级领导观摩了烟台市旅游纠纷仲裁芝罘区分中心,并对更好地发展旅游仲裁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了解,2016年8月,烟台市大力推进旅游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旅游+仲裁”工作新模式,率先成立了“仲裁委员会旅游纠纷仲裁中心”,2017年4月、6月,又先后成立了莱州市、龙口市两个县级分中心。烟台市建立市县两级旅游纠纷仲裁机制新举措,在全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中属于首创。下步,烟台仲裁委员会将提高站位,完善机制,加强联动,互补优势,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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