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制度】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镇学区中心学校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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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家长代表组成 的评审组,负责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家庭困难学生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赵平乐副组长仲惟岳 组员:张德凯、隋玉霞

 二、认定标准

1.困难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简称“一般困难生” 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简称“特困生”。 2.一般困难生的认定标准: 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7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一般困难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生。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 3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三、工作内容

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各班召开班会,通过民主推荐 5 名任课教师及家长代表组成 班级评议小组。原则如下: 1.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特殊情况认定工作组人数可以增加,但应为单数; 3.认定工作组成员应为非贫困生; 4.评议组成员能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工作 态度;

工作程序及进度

1.首次申请认定的困难生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申请 由本人填写。 2.上学年被确定的困难生仍需重新认定,再次申请认定的困 难生只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 3.评议小组组织所有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学校统 一印制的申请表。 4.班主任要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对 各班级评议小组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并最终确认。 5.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审核后的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 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要认识到困难生的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确保 各项资助措施公平、公正的关键。要广泛听取学生意见,主动发 现家庭确有经济困难。 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还应注重人文 关怀,既要了解清楚困难生的情况,又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 维护学生的自尊。 认定工作组接受对认定工作的投诉,对情况不符者,取 消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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