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天府街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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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课教师在教学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学科教育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要求学生 离开课堂或回家。

二、体育课允许身体有病、身体不适者不参加运动量较大的体育活动,要注意女生的特殊情况。

三、教职员工要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自觉性,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四、给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在教室内抽烟、影响学生健康;不得无故离开课堂,致使学生混乱,出现打架现象,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五、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有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各课任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管理,值日教师要加强课间的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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