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规范急诊科科室管理,结合我科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科室
3.定义:无
4.内容:
4.1 急诊科的业务工作无条件的接受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督导、检查、评判、协调,以及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各种纠纷的裁决。
4.2 急诊科医师按院部规定采取固定与轮换相结合的方式,轮换医师一般采取半年~1年轮换制;急诊科护士采取固定制,人员的增补由分管院长和护理部决定。
4.3 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胜任急危重症的抢救和日常诊疗工作。
4.4 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科室管理和重大抢救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等事宜;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搞好科室管理,并具体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4.5 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以“精湛、热忱、团结、奉献”的招医精神为工作准则,作到身体力行。
4.6 全体医护人员要时刻牢记“挽救生命、减轻病痛、
明确诊断、确保安全”的基本工作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一切工作都要突出方便、快捷、高效、优质;
4.7 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院、科两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严禁无故脱岗、空岗与窜岗,特殊事情要严格请、消假,因故暂离要作到向有关人员说明具体去向与大致时间。
4.8 遇有重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急诊救治体系,迅速启动相关预案。
4.9 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0 要恪守文明礼仪规范,作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工作时间衣帽整洁、挂牌上岗;注意各工作与生活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