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我校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创建科研特色学校,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科研领导管理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校长徐东升为组长,分管校长、学生处、教导处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科研的项目立项、过程监督、结果评估及推广等工作。
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职能:
1.从宏观上指导、审议学校教科研工作,以发展的眼光制定学校教科研的决策和规划。
2.审议每学期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盲聋教导处分别制定)。
3.协调全面,统一领导学校教科研工作。
4.指导各科研课题(特别是校级课题)的立项、活动等工作。
5.负责上级有关课题和校级重点课题研究的落实、管理、督导和服务,搞好学校教科研课题成果验收及鉴定的组织工作。
6.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理论和教科研方法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水平。
7.认真做好课题研究的检查工作,每学期对立项课题进行一次跟踪调查,作好记录和总结。
8.利用校园网站,为教师提供更多的教科研信息和资料。
9. 保证各课题实验所需资料的购进。
二、课题申报
(一)课题申报
1.开展课题研究的教师需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填写课题研究申报表(一式两份)。
2.课题申请一般在每学期初进行,研究时间一般定为一至三年(重大课题研究除外)
(二)课题立项
1.课题研究申请表经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即为校级立项课题,对校级立项课题中的优秀课题上报市教科院,争取市级以上立项。
2.被批准为校级立项课题的教师,需在批准之日起,两周内向教导处上交课题研究具体实验方案。
3.对批准申报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的教师,在批准之日两周内需交课题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一式三份。
4.课题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电脑打印,字数在2500--5000之间,校级立项课题可酌减):
(1)课题研究的现实背景及意义;
(2)国内外同类课题的研究;
(3)课题研究的内容及预期目标;
(4)如研究已有一定基础,可写上初期研究成果或“研究的操作措施及做法”;
(5)课题研究的步骤及人员分工;
(6)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含已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此外还应包含下列要素:
(1)实验课题名称。
(2)实验课题的目的意义。
(3)实验的内容、对象和实验主要承担者与参与者。
(4)实验的步骤方法,时间安排及阶段性成果显示。
(5)组织机构。
(6)实验课题开展要求和注意问题。
(三)课题立项原则
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
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
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
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根据充分。
三、课题过程管理
(一)教师个人承担课题管理
1.每位老师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特色研究方向确定一个校级或市级以上课题进行一至三年的研究,研究的课题开题时有一份实施方案,结题时有一份实验报告。
2.每学期期初写好课题计划,期末写好课题阶段性总结。
3.每学期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上好一节汇报课,写好精心设计的教学设计1篇,写好教学反思或随笔每月不少1篇,期末写好一篇专题研究论文。
4.整理好课题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调查评估数据等原始资料,存入课题研究档案。
(二)课题组组长管理制度
1.每位课题负责人(课题组长)负责写好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中期报告和实验报告。
2.每位课题组长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和中断课题研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课题承担人书面说明理由,经科研领导小组同意方可。
3.每位课题组长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定时间、定主讲人、定讨论题,进行课题研究的论文交流、沙龙活动、听讲座、课题研讨课的观摩、理论学习心得的交流、外出学习的汇报、教学反思的切磋等,并督促教师做好研究的原始记录,注意做好课题成果的搜集工作。
4.每位课题组长负责填写好每个季度的季报表、每年的年度检查表。
5.每位课题组长填写好课题结题申报表。
6.承担省级或全国级课题的负责人认真做好开题、中期汇报、结题工作。
四、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教导处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由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鉴定工作。
2.市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教育专著和教育产品,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五、教科研考核制度
1.教师的教科研工作履行情况列入一线教师考核表,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2.校先进科研教师评选:每学期开展一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教研组活动。并结合市教科院的指标评选申报市级教科研先进个人。
3.每学期由教导处对每位教师的创荣誉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并以分值计算,实行奖励,期末列入考核范畴。
六、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制度
1.凡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课题及在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含学校)交流获奖者,依据成果评选的主办单位或学术团体的级别,按项给予奖励;
2.省、市、校级课题已被批准并积极实施,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经费或课题研究奖励;
3.辅导学生探究课题获奖者,按《教师指导学生探究性活动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4.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论文,上报办公室,给予与稿费相等金额的奖励;
5.在“校园网”发表的相关信息,按条给予一次性稿酬;
6.凡参与市级以上论文评比或参与专题研讨,文章有一定质量未被评上奖者给予参与奖;
7.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七、情报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1.凡校级以上课题均建立研究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科研选题及其实施情况、学年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记录等,由盲聋教导处统一管理。
2.由教导处负责校园网的编辑,及时发布相关科研情报、学校科研工作动态。